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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鸿雁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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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会晤,四小姐一席拳拳之言,吾夙夜思之,不敢忘怀。

今,春闱在即,虽手不释卷,悬梁刺股,未曾懈怠。奈何资质鲁钝,常叹时不假人。

唯有竭尽全力,力搏及第,方不负四小姐垂怜之恩,青眼之谊。

归心似箭,不知所云。

谨颂文褀。

愚兄,钟箫廷。

短短几行字,林不羡看了两遍,眼底划过一丝笑意,却将信纸举到了烛火上……

“呀!小姐,你怎么把姑爷的信给烧了?”

由仪端了盆子来,林不羡将烧的看不出字的残信丢到盆中,看着残纸彻底化为灰烬,淡淡道:“休得胡言,我与钟公子并无媒妁之言,何来姑爷一说?”

由仪吐了吐舌头,改口道:“钟公子惹小姐生气了?”

“未曾。”

由仪不解,追问道:“那小姐怎么把信给烧了?”

林不羡垂下眼眸沉吟须臾,脸上的表情不见变化,说道:“我乏了,熄灯睡下吧。”

“是。”由仪将盆子端走,回来伺候林不羡宽衣,躺下,熄了灯,退到耳房去了。

躺在床上,林不羡回忆起钟箫廷来,对方的模样却有些模糊了。

燕国极重视男女大防,未出阁的女子几乎没有单独私会外男的机会,纵然是肩负偌大家业的林四小姐,平日里也需由家仆陪同才能当众露面。

认识钟箫廷,完全是个偶然。

钟箫廷与林不羡算是同门师兄妹,林不羡的第二任授业师傅:杜先生,曾是钟箫廷的开蒙恩师,杜先生带过几篇钟箫廷的文章到林府,给林不羡品读。

在杜先生的引荐下,二人见过一面,隔着珠帘讨论学问,林不羡觉得钟箫廷文采斐然,又听说他家境贫寒连赴考的路费都凑不出来,便通过杜先生资助了钟箫廷。

钟箫廷不负众望,在秋闱中考了个举人回来,回到洛城便到林府登门道谢,钟箫廷虽出身寒门,但有了功名便不同了,彼时林不羡刚刚接管家业,林老爷便让林不羡出面招待了钟箫廷,那是二人的第二次见面。

那年林不羡已经十八岁了,早就过了该嫁人的年纪,宴席后林不羡的母亲旁敲侧击地询问起来,林不羡想:身为女子终究是要嫁人的,婚姻之事历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其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倒不如嫁给知根知底的钟箫廷,便默许了。

春闱之前,林老爷又亲自宴请了钟箫廷,算是初步把二人的婚事定了下来,林不羡听说:钟箫廷答应了自己的父亲,让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姓林,承起林府的香火,只待大考归来便请媒人来登门下聘。

想到林府偌大的家业终不至旁落,林不羡再无拒绝的道理,为此她还破例去送了钟箫廷一程,赠他盘缠,祝他金榜题名。

之后的每个月,林不羡都能收到一封钟箫廷的信,除了这一封,之前的信她都留着。

至于这封信为何烧了?是因为林不羡觉得:相比于其他来信,这封信的措辞太过亲密,他们毕竟没有成亲,连定亲也不曾,于理不合。

钟箫廷已离开洛城四月有余,他们相识近三年,总共也就见了三面,以至于钟箫廷在林四小姐的心中只留下一个轮廓。

林不羡收回思绪,扯了扯被子,闭上了眼睛。

……

又是一个艳阳天,洛城外笔直的官道上,一位披头散发,衣衫篓缕的乞丐慢悠悠地从远处走来。

乞丐身上的穿的已经不能称之为衣服了,像是被人故意撕扯成了布料,又像是布料糟了,自然形成的。

乞丐孤身而来,不时四下张望,口中念念有词,像个疯子。

他浑身上下唯一一件比较完整的家当就是脚上的那双厚底皂靴,不过鞋底几乎快被磨平,鞋面也脏兮兮的,只是从靴子的样式上能勉强推断出这双靴子曾经的价格不菲。

再细看那乞丐身上破烂的衣服,布料也是上等,难道这位乞丐是位破落户,曾经也是大户人家?可惜是个疯子,也问不出什么来了。

这时,打乞丐身边路过一辆牛车,拉车的是位庄稼汉子,车板上坐着一位穿着襦裙的少女,梳着未出阁的发饰,下半边脸上挂着一方粗布。

那名乞丐突然转过头,一双漆黑有神的眼眸死盯着板车上的少女,口中还念念有词,只是声音太低,听不清楚说了什么。

“观众朋友们注意了啊,这是三个月来遇到的第十个上街的女人,在这个朝代,能在公共场合遇到女子是非常稀奇的事情,而且所有未出阁的女子上街都要蒙脸,真是太封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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