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骑兵三神器
在这个时代里基本上就是顶配了。 北方的消息源源不断的送过来,东胡人与月氏人,这对之前打出狗脑子来的死敌,现在居然握手言和了。 很明显,他们的目标是把触手深入草原的大秦。 东胡人是现在草原上的霸主。被秦军打断了脊梁骨,日后会成长为庞然大物的匈奴人,此时也只是东胡人的小弟。 而更久之后的鲜卑,乌桓等横行中土的部落,此时也只是东胡中的小字辈。 顺嘴说一句,无论是鲜卑还是乌桓,实际上都是山的名字。 他们聚集在某某山的附近,就被称为某某部落。 至于月氏,位置大致上是在河套九原郡的西边,贴着西域诸国的地方。 历史上他们先是联合着匈奴人打垮了东胡,接着匈奴人又联合乌孙人打垮了月氏。 月氏人的残部被匈奴人逼迫着一路向西,沿着天山越过葱岭进入中亚地区。与当地人融合成为著名的粟特人。 再顺嘴说一句,葱岭之所以叫葱岭,并非是因为其地形像是一颗大葱。而是因为其山坡上长了不少的野葱,所以被成为葱岭。 实际上葱岭就是帕米尔高原。在波斯语之中,意思是平顶屋。 因为王霄的乱入与鼓动,秦军打垮了还没有爆发起来的匈奴人,并且深入草原占据了龙城。从地形上将月氏人与东胡从中间切开。 大秦的强大让月氏人与东胡人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他们甚至停下了互相之间堪称尸山血海般的仇恨,联络之后决定一起对付大秦。 当然了,初衷是把深入草原的大秦给赶出去。 如果能顺势杀入大秦劫掠一番,那就更美好了。 草原上的部落没有什么文明可言,他们甚至都不认识字。 对于草原部落来说,抢东西就是他们生活之中的一切。 面对不断聚集骚扰的部落,大秦这边也在快速运转做着准备。 “好,不愧是我蒙家的男人。” 蒙恬一脸欣喜的看着王霄“我就知道你是蒙家的好男儿。” 他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王霄拒绝了祖龙给他的爵位,表示自己要凭借双手从最低级别的公士开始,一步步的把爵位提上去。而不是依靠祖龙的欣赏。 所以现在严格来说,王霄的爵位是白身,啥也没有。 不过好在公士并不难,一个甲士的首级就足够了。 “东胡人和月氏人,都是骑兵众多,来去如风。”王霄从包裹里拿出了几个铁片片“大秦的骑兵一向只是做辅助,真正的决战主力还是锐士。上次匈奴人是为了守龙城,不得不与大秦正面决战。可这次不一样,东胡人与月氏人肯定会利用机动优势放风筝。锐士追不上他们,那就必然会失败。所以取胜的关键因素,就在骑兵的身上。” 大秦骑兵的高光时刻,是在长平之战的时候。 白起派出了五千骑兵绕路断了赵括的粮道,最终导致长平之战中赵军的惨败。 这一战之中,大秦骑兵名动天下。而胡服骑射的赵国骑兵,却是碌碌无为。 在西周的时候,秦国就是给周室养马的。 而去他们常年与戎狄混杂交战,胡服骑射的时间很早。有着大规模发展骑兵的基础。 现在缺少的,一是战略上的转变。就像是当初淘汰了战车一样,要把重心从步兵身上转移到骑兵身上来。 二就是,补上合适的骑兵工具。 实际上秦国的骑兵战马马背上有鞍鞯,马头上戴着络头,衔,缰。已经是可以作战的程度。 不过还缺几样决定性的东西。 “这是何物?”接过王霄递过来的几个铁片片,蒙恬表示不理解。 王霄也不废话,挥手招来了几个工匠。把铁片片递给他们,然后为身边的马匹钉马掌。 没错,这就是骑兵三神器之一的马蹄铁。 工匠们钉马掌的时候,王霄招呼蒙家的仆役们,找来了许多的破烂杂碎东西,仍在了这处非常宽阔的演武场上。 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当,王霄伸手示意蒙恬“上马过去跑几圈。” 蒙恬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这匹马可是他的心爱之物,在这种烂地里跑,对马蹄的损害很大。 一旦马蹄开裂,那马就废了。 不过在心爱的坐骑与失散多年的弟弟之间,蒙恬还是选择了相信弟弟。 他骑上马在扔满了垃圾障碍物的演武场上飞奔。 跑到坐骑口吐白气停下来,蒙恬急忙翻身下马抬起马蹄仔细查看。 “这是何物,为何如此神奇?” 王霄得意的笑着“骑兵三神器之一,马蹄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