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不存在的三卫
说起来,大明立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发展变化极大。
可国家制度方面,却一直延续着明初朱元章和朱棣时期制定的制度,其中自然有诸多不合时宜的地方需要改进。
本来,嘉靖皇帝这位特殊情况上位的君主是可以实施这些改革的,可惜却沉迷于道教修炼当中,是“嘉靖新政”在缓和了已很紧张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后就停滞不前。
现在殷士谵直接点出,魏广德给裕王提的建议,很可能引发辽东战事,让辽东明军承受来自蒙古人以及更北边女真人的攻击。
依旧是笑着摇头,魏广德不紧不慢的说道:“辽东的蒙古人,其实也没什么战力,一盘散沙而已,至于那边的女真人,他们真有能力反抗官军吗?”
“可就怕草原上的鞑子和他们勾接,那就危险了。”
殷士谵却是很严肃的说道。
魏广德却不在意,殷士谵他们的想法,其实也是为了避免辽东爆发战事,其实对国家和士卒来说是好事儿。
可他们并不知道,不过百年,现在弱小的,还四分五裂的女真人会被一个人统一,而且如同其他刚统一的部族一样,在他们民族英雄的带领下爆发出一股强大到无法匹敌的战力。
他的后人,甚至带着这个弱小的民族打进中原,占据了这大好河山。
以前,魏广德曾经想过,找机会安排人去辽东,把建州女真的族长一脉直接灭绝算了,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只是现在的他,影响力还达不到,而且时间反正还远,所以也不急于一时。
可是,自从俞大猷调广西后,魏广德开始关注大明朝对西南地区一点点的改造,发现似乎这才是一个一劳永逸解决女真的办法。
明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其实是很灵活的。
明朝的建立是以接收元朝留下的政治遗产,在明初时期,明军的强大让西南少数民族都畏服,自然只能投降,亦如他们对元朝一样。
而明朝对他们也是实行怀柔政策,对于主动投降的都按照元朝对待他们的方式,也就是依旧用土官制来治理这些地方。
中国地域辽阔、民族林立,怎么样处理好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始终是统治者的一大难题。
唐、宋时期,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占据多数的州、县控制,一般会授权部族首领担任地方官员实行管理,加派朝廷任命的监管官员,这就是羁縻政策。
在羁縻政策演变到一定阶段,也就是进入元朝统治时期,土司制度得以衍生出世。
蒙古族推翻旧王朝,建立了疆域空前阔大的元朝,其下民族众多,史载“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
元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创立了行省制度由中央直接管辖少数地区,并且在这之前由唐宋所建立的羁縻州府也都归到各自行省的管辖范围内。
除此之外,元朝还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推行了“蒙夷参治”的方法。
中央统治者一方面派遣宗亲王室镇守少数民族地区,另一方面又广泛接纳当地的土着民族首领,并举荐其成为当地士官。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同时还保证了中央王朝在少数民族地方的统治。
而“蒙夷参治”的治理策略就是“土官制度”的前身,在那时,元朝将全国的各类官员统一分成两大类——“土官”和“流官”。
在行省和宣慰司这两级中,主要以流官为主、土官为辅,而在路及路以下的级别则广泛举荐土官。
除此之外,元朝还给予土官一些特殊优待。只要官员们对朝廷忠诚不二,便允许他们长久统治区域,还可以世袭官职。
明朝采用“恩抚”政策,“威德兼施”,使得明朝最终赢得了少数民族的支持,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
当然,这么做也是有皇帝自己的思考。
明朝皇帝们长期主张“守在四夷”的治边思想,对西南地区的管理以“守”为其核心,以元为鉴,反对以西南边疆为依托实行军事扩张的做法。
这种治边思想明显受到汉唐以来传统民族思想的影响,但更多的是着眼于明朝所面临的现实情况。
明太祖就时常劝戒大臣和自己的子孙,不要对西南地区使用武力,明太祖认为“蛮夷”所在之地大都偏远荒野,远征西南劳民伤财,即使征服了也得不到太多益处。
他的这些思想,自然也被之后的子孙所接受,亦如他们为了减少军费开支,轻易就决定放弃奴儿干都司一样。
只派出官员定期前往那里进行例行巡视,却对当地不闻不问。
在奴儿干都司明军撤退之时,本就数量极少的汉人也随着明军南撤,退回到辽东地区。
不过,明朝在西南可不是一味执行土官制度的。
受明朝重点防御北方少数民族政策的影响,在西南民族地区便尽量使用怀柔之法,为的是避免激起西南少数民族的反抗,稳定西南少数民族。
因此,明朝在西南民族地区的军政治理大多是温和的、稳妥的,很少采取激进的措施。
但是,因为明朝在西南民族地区防守策略下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