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苟富贵,勿相忘
围一箱子珍贵的狐裘!
胡善围忙道无功不受禄,不敢接受这种贵重的礼物。
曹尚宫没好气的说道:“瞧你那进宫时的穷酸样,真是丢了我们女官的脸面。你不要面子,我们要啊,啧啧……”
曹尚宫嫌弃的翻着衣箱,将梅香送给胡善围的棉衣扔出来,“宫婢穿的破衣服,你也当宝贝似的收着。”
梅香低着头,不敢说话。她是宫里地位最低的宫婢,曹尚宫是地位最高的尚宫,这里没有她说话的份。
“曹尚宫!”胡善围怒了,她捡起地上的棉衣,拍去浮灰,叠好,重新放进箱子里,“请曹尚宫将狐裘拿回去,下官不需要。下官出身平民,一介布衣,没有穿裘的习惯。”
曹尚宫骂道:“你不知好歹!给你做脸面,不要太过寒酸,被藩王府轻视去了,你偏不要脸!”
胡善围顶了回去,“我是奉皇后娘娘之命去西安,不是曹尚宫您!”
曹尚宫冷冷道:“刘司言是我一手栽培的人,你必须把她给我带回来,她若出事,你休想在宫里有一天好日子过。”
“够了!”范宫正一拍桌面,“胡善围是我宫正司的人,这里不是你的尚宫局。你要教训她,得先问问我。”
曹尚宫讽刺道:“出事的不是你尚宫局的人,若换成是你,你只会比我逼得更狠。”
范宫正说道:“前因后果没有查清楚,生死也未知,你就坐不住了?曹尚宫还是太年轻,换成我,我才不会像你这番心急莽撞,没搞清楚真相,就在窝里横。”
“好,我就等胡善围的消息,如果……”曹尚宫使了个警告的眼神,“我发誓,从此以后,胡善围在宫里,再无立足之地。”
曹尚宫走了几步,转身说道:“刘司言离宫时,说一个多月就回,只带着夏衣和几件秋衣,没有准备过冬的衣服,这些狐裘你带着——给她穿。”
曹尚宫和范宫正相继离开,梅香擦干眼泪,站了起来,“胡典正放心,我一定会考中女秀才的,今日之耻,梅香不会忘记。”
屋子恢复了平静,胡善围翻阅一摞书,都是西安府的方志,记载着当地天文地理,风土人情,贞洁烈妇,诉讼官司,无一不全。
正看着书,女教习沈琼莲来了。
胡善围忙去倒茶,接待这位贵客。
沈琼莲的小短腿刚刚够到脚踏,她小大人似的一摆手,“你别忙了,你这里的茶不如我的,不好喝。”
女官的待遇也分三五九等,沈琼莲比胡善围低一级,但是女官们都把她当孩子看,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又刚做了“鸳瓦繁箱一夜飞,铁牌深禁漏声稀”的新宫词,马皇后很是喜欢,赏了不少好东西,因而她喝的茶都胡善围好很多。
胡善围只得停手,端了两样细果子——这是陈二妹送给她路上吃的。
沈琼莲挑了一样菱粉糕吃了,红润软弾的脸颊沾了一点糖霜,从怀里拿出一个手帕包住的小印,说道:“这是我的印,你要是遇到了麻烦事,急需用钱,就拿着这个印,去任何一家沈家的票行,最多可以兑十万两银子。”
胡善围以为是小孩子说的胡话,“这个……我此去西安,一路在驿站落脚,不需要花银子的。”
沈琼莲说道:“可是我听课堂的宫女们说,刘司言没有回来,八成遭遇不测,据说是土匪们垂涎秦/王府送的礼物,杀人劫财。我想土匪无非是为了求财,如果你也遭遇不测,十万两银子应该够救你一条命,给他们便是了。你这个人还不错,我希望你能回来。”
小孩子就是天真啊,胡善围苦笑道:“你为什么觉得我不错?宫里传闻,是我把刘司言推出挡灾的,我现在声名狼藉。”
沈琼莲说道:“要不她们都是有眼无珠的庸人呢?夏天你在藏书楼和当时的胡贵妃对峙,我觉得爱惜书的人,应该还不错吧。反正我在宫里,这个印没有用,那就送给你救命,万一用上了呢。”
一个印,十万两白银?开玩笑吧。
胡善围婉言拒绝,“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敢要的。”
沈琼莲有些生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异想天开?我问你,我姓什么?”
“姓沈。”
“这就对了。”沈琼莲说道:“元末首富沈秀,绰号沈万三的那个,是我的先祖……”
原来沈秀一共十几房妻妾,后来沈秀因以前支持吴王张士诚而受到洪武帝猜忌,流放云南,一代首富,死在大明边陲。
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沈秀后人开枝散叶到现在有一百多人,为了避祸,不被彼此牵连,族人分家都各过各的。沈琼莲这一支过得还不错,开始培养家中弟子读书,沈琼莲的父亲就是举人,大哥也中了秀才。
做大生意必须在官场有靠山,沈秀的女婿陆仲和依附宰相胡惟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是,今天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因谋反的罪名,一夜之间被锦衣卫满门抄斩,朝廷势力也连根拔起。
陆仲和作为胡惟庸的钱袋子,也被打入了胡党,全家问斩,财产抄没入官。
沈琼莲说道:“……我想,既然做生意要依附官员,这天下还有比宰相更大的官吗?结果连宰相一夕之间说倒就倒,所以,我对家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