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番外二未修
既然婆婆不怕自己影响到七七的学业,那自己有什么在乎的啦,不过刘乐乐也要名声的,每个月必会回来几回。
没办法,古代便是如此的。
之后,刘乐乐便在清定县与楠安县之间来来回回。
这个日子是有科学规律的,月事期与危险期回到楠安县,这里有婆婆特殊关怀,有柳儿贴心服侍。
安全期在七七身边,刘乐乐想着可以开色|戒。
就是路上不好走,路上不光尘土多,还坑洼不平,跌得很呢。
……
小别胜新婚!
在李七煜身边的每一日,刘乐乐都是被早起的他吻醒的。
这个不过十六岁的少年毫不掩饰地表露着他对怀里妻子的眷恋。
红色缎面绣着鸳鸯的枕头上,他与她的长发缠作一处,极致的黑和极致的红,是经典绝配。
如同李七煜和刘乐乐,从小一块儿长大,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十分契和。
李七煜在书院的气氛带动下,对自己要求一向严苛,一日作息极为规律——
晨起一套拳脚,净身,去食堂用早膳,去学堂朗读或练字。
午膳后回来小憩,再去学堂。
晚膳后带着妻子逛逛书院。
名为丘山,那书院自然就依山而建。
夜里多半还是背书。
如今身边多了个如花似玉娇媚娘,虽然作息大体不变,可是做起来却是香、艳、旖旎。
……
夏秋相交之际,天气依旧暖和。
夜间,她便多是轻纱薄笼,朦朦胧胧间瞧着美人更美几分。
刘乐乐有时会与七七打趣,自己像不像吸书生精血的妖精,李七煜则抱起道:“就爱你这个小妖精。”
李七煜背书时,便爱抱乐乐到大腿上,她听着听着会无意识偏头望来,正对上自已的男人深深的注视。
乐乐会对着他嫣然一笑,那明媚之极的笑容令他也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
床榻间,他低头瞧着还没有自己手掌宽的那对漂亮脚丫,脚趾饱满修长,粉粉小小的指甲,微微冰凉却滑润的触感好似玉雕地一般精致,她真是无处不美。
“七七。”刘乐乐有些羞涩地低叫,她就不大满意自己的脚,太小了些,好看是好看,到时候怕是走不了远路,看着刘七煜将自己的脚捧至嘴边亲吻,十指都不由得缩了缩。
刘七煜眼角含笑,仰头看她,眼底一片虔诚地轻吻她的脚背,哑着嗓子念了两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这般说着,却是伸手将她分开。
刘乐乐下意识地想并拢,却敌不过李七煜的坚持。
他在屋里,在床榻间就十分喜欢这般同她亲昵。
好在乐乐会离开他十来日,不然功课会落下一大截,先生会寻他谈话。
李七煜一旬一休。
到了休沐日,一开始李七煜是带着乐乐回楠安县的,可是吃过一顿,就被抱孙心切的李母赶去了李家庄,为什么李母那么迷信老宅呢?
这里是有典故的——
圆房之前,不是去见过那个和尚吗?那和尚耷拉着脸,指了指老宅的方向,说了个善字。
李母自己理解为老宅好,是个宜男胎、宜子嗣的好地方。
……
如此这般的日子,过了两年。
期间,李七煜成了秀才老爷,刘乐乐成了秀才娘子。
李七煜从丘山书院的中级班,发展成初级班的先生,从一年交十两银子束修,发展成一年收十两银子束修。
从学生的宿舍搬了出来,住入了先生们的院子。
刘家又添了一孙女一孙子,刘喜喜也添了个闺女。
只有刘乐乐的肚皮没有动静,不光光是婆婆暗搓搓的到处求神拜佛,还在心里想了又想:是不是给儿子找几个典妾生孙子?
刘母也心急,家里两个儿媳妇都有儿有女,还有大闺女也养了三个儿子,四妞也是一儿一女。
偏偏就是小闺女,被养的像官家小姐般,偏偏就不开怀。
淡定的只有李七煜。
刘乐乐是淡定中夹杂着心虚——
当婆婆不让她回楠安县时,当李七煜在她的危险期闹腾时,她便睁一眼闭一眼,听天有命!
事实上是私下里婆婆拉着脸说:“三年无所出,就给七七纳妾生子。”
事后,刘乐乐想着这可口的七七……就顺天命了。
这一天,又是一个休沐日,又是在李家庄老宅的日子。
待刘乐乐醒来,估摸着也是用午膳的时辰。
李七煜一面在卧室外的小厅练字,一面无奈又宠溺地想着乐乐如今越发慵懒了,总是倦倦地想睡。
午膳后的水果里有微酸的小橘子,李七煜正替乐乐把苹果削皮后切片,却见她一瓣接一瓣的剥着橘子吃。
那玉白的小手灵巧地剥着金灿灿的橘皮,倒叫他想起“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的诗句来。
李七煜把切好的苹果喂到她嘴边,笑道:“今个怎么爱吃橘子了,小心酸了牙。”
刘乐乐一面吃下苹果,一面把手里的橘瓣递给李七煜:“约莫近日嘴里没味,总想吃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