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中意
“芳儿,帮哥一个忙,把这几根羽毛送去唐大爷家,给你青岚姐。” 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非得今晚上给。 但是明早晨还得上山干活,总不能拿着几根羽毛去车站吧? 周青岚也不能带着羽毛去山上干活啊。 倒不如打发了妹妹给送过去,反正离着都不远。 俩小丫头接过尾羽,乐颠颠跑去唐家了。厨房里就生下张淑珍和盛希平娘俩在忙活。 “儿啊,你跟周知青,咋回事儿啊?” 张淑珍一边从锅里舀水烫毛,一边很是关心的问道。 做母亲的直觉告诉她,儿子似乎跟那个姓周的女知青,有些不一般。 “妈,你觉得青岚咋样儿?”盛希平动手翻动着大盆里的野鸡,随口问了句。 “哎呦,那姑娘敢情不错了。 你别看人家是城里来的姑娘,说话处事都可好了,一点儿也没有瞧不上咱沟里人的意思。 人家那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有文化,跟咱这大老粗的家庭不一样。” 张淑珍一边说,一边瞅了眼大儿子。 “儿啊,你跟妈说,是不是看好那姑娘了?” 盛希平抬头,朝着母亲笑了笑,“嗯呢,是有这个心。” 跟亲妈还有啥不好说的?盛希平大大方方的承认。 咋说呢,他已经重生回来了,估计想再回去不太可能。 既然要重新生活,他总要娶妻生子过日子吧? 上辈子的媳妇,现在估计才满地跑呢,难道他还能再等二十年?那不是开玩笑么? 况且,他也确实放不下周青岚,既然一切从头开始,为啥他不能跟周青岚在一起? 张淑珍闻言叹了口气,“唉,你让妈咋说呢? 那姑娘是挺好,真要是能跟你成了,妈做梦都能笑醒。 可是儿啊,你要知道,人家姑娘条件太好了,看上她的人不少,人家能相中咱么? 人家的父母还指望着过几年闺女招工回松江河呢,能舍得让孩子嫁到咱这沟里来么?” 沟里,一般是镇上那些人,对各个林场的称呼。 林场大多都在山沟里嘛,偏远山区,镇上的人,心里都有些看不上,所以这么称呼。 时间久了,林场的人,自己也会这么说。 “只要妈也能相中就行,剩下的再说呗。”盛希平闻言笑笑。 周家人不错,上辈子得知了周青岚和盛希平处对象的事,也没有在里面作梗搞破坏。 毕竟盛连成在林场工作这么多年了,为人处世端正,人缘也好。 张淑珍更不用说,街坊邻居谁家有点儿大事小情,她都过去帮忙啥的。 盛家的家风不错,盛希平本人也不是拿不出手。 别管是镇上还是沟里,谁不希望自家闺女找个稳稳当当能好好过日子的人? 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才想着利用闺女攀高枝儿。周家夫妻都是知识分子,不会做这种事。 娘两个一边唠嗑儿,一边干活。 野鸡褪毛就得趁着水热往下拔,盛希平手粗不怕烫,动作麻利的拔毛。 野鸡早就开膛扔了内脏,所以只要把毛褪掉、洗干净就行。 野鸡肉多数都柴,不容易炖烂,要想明早晨吃,那就得今晚上炖在锅里,小火焖一晚上。 等明早起来,下进去泡好洗干净的蘑菇,再重新炖一下。 “你进屋陪你爸唠嗑儿去吧,这些活我来就行。干一天活也都累了,歇着去。” 盛希平把脏水拎出去倒掉,回屋后想要帮张淑珍剁鸡,张淑珍摆手不用,催着大儿进屋休息。 “妈,我手有劲儿,还是我来吧。 你在家这一天也不得闲,挺累的,你歇着,我来,这些我都会。” 盛希平没听母亲的话,而是接过了菜刀,在水缸沿儿上蹭了几下,然后抡着刀,叮当的剁鸡。 野鸡比不上家鸡大,尤其是这个季节没那么肥,所以这只鸡褪毛去内脏后,也就剩下二斤来沉了。 盛希平抡着菜刀,毫不费力的把鸡肉剁成小块儿。 他还特地留了个整的小腿儿,那是给盛希泰留的。 那小子最馋,好不容易炖只鸡,咋地也得让他吃点儿好肉。 这边盛希平把鸡剁了,那头张淑珍往灶坑里添了点儿细柴火。 锅热之后,拿着锅铲从油坛子里铲了一小块儿油出来。 “哎呀,这还省着吃呢,冬天炼的半坛子油也见底儿了。”张淑珍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