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老板
魏瑰在挖掘司徒的记忆时,恍然发觉这个人她曾见过,在泓之的记忆里。 以泓之做诱饵杀死的贵人,不知是前朝哪一个皇子,不怪尤老夫人说前朝的皇子挑挑拣拣出不来个好的,一丘之貉,难分上下。 这种人谈爱意着实是可笑的。 泓之不记得那是自己的仇人,兴致勃勃地用手指挡着脸,看完了恶人斩首的落幕,和自家姑娘回了青林河的家。 出门几天,画舫没人打扫,泓之全副武装地开始扫尘。 魏瑰换了件衣服,拿个蒲团坐在画舫顶上,四六窝在她旁边。 两次长尾巴都要用到的东西,可以找到共同点——妖灵、怨气,还有人类的情感,这便是天狐的修炼方法吗? 魏瑰心想。 也可能是鬼天狐才需要怨气。 这只狐狸本来该有多少尾巴?它还活着的时候,一定是灵力充沛的吧,修炼是不是不用这么麻烦? 魏瑰还没见过狐狸长尾巴,心说这次必须要亲眼见证一下。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是妖市的屏障最薄的时候,过了这个时辰,浓雾就会合拢。 金色的光芒穿过轻纱似的薄雾,洒在妖市的水道上,浮光跃金。雾气削弱了阳光,不会刺眼,倒更加明亮,像蒙上了蝉翼的灯笼。 四六的毛是红色的,余晖下染上金橙色,像火烧云。 这云逐渐膨胀起来,光芒一张一翕,像是狐狸流动的呼吸。 魏瑰试探着把手放到四六的背上,有一些温热,不似其他鬼类,触手寒凉。它真是个奇怪的鬼狐狸,不惧日光,还有活着的体温。 盯了一会儿,魏瑰才意识到那应该是狐狸的屁股,她扭过头抚了抚自己的额角,没化人还好,化人了就有些尴尬。 打了个滚,再翻个身,四六这一觉睡醒,魏瑰觉得它似乎变长了一些。 狐狸长尾巴的过程十分流畅,毛绒绒的尾巴尖从两条尾巴根处探出来,像快速拔节的竹笋,“蹭蹭蹭”地,在那毛屁股上挤占一席之地,蓬松地垂落。 那快活的尾巴冲她摇了摇,听说狐狸尾巴具有独立意识,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魏瑰有些心痒。 四六扭捏地放任魏瑰观赏了一会,随后坐起来,把尾巴背过去藏起来:“别看了,我要变了,你准备一下。” 魏瑰困惑道:“准备什么?会有天雷吗?” 她四处查看地形,想找个不会影响其他人和妖怪的地方去。 “当然是赞美的话!”四六心道,“难道要我说出来你才知道吗?” 见魏瑰全然没有想到,四六怏怏不乐,木然道:“没有天雷,你放心吧。” 狐狸的第三条尾巴神气地一抖,一点银光从尾巴尖上浮起,依次覆盖过它身上的其他皮毛。 光团蠕动了一下,散去银光,平日里长睫阖住的懒洋洋的眼睛闪着星子,四六张嘴就道:“怎么样!本狐是不是钟灵毓秀、美不胜收?” 简直天上有地下无! 狐狸变了人,脾气和脑子还是没变。 这张脸粉雕玉琢的,手臂藕节似的,白嫩新鲜。 魏瑰站了起来,左看右看,这一小团怎么看都是一小团。 还是少年模样,和她齐胸高。 四六正要抬步走上前,给魏瑰展示一下自己灵动的身姿,忽然觉得肚皮一凉。 “你们大妖啊,不愧是一个品类的。”总有点共通的习性。 魏瑰的叹息声幽幽传来。 四六已经把自己缩成一团:“你快别说了,给我件衣服!” 魏瑰不禁怀疑:难道四六之前没变过人形? 最终,他裹上了魏瑰的红斗篷,把自己包成一卷腊肉,让魏瑰抱了回去。 “泓之,我可以进来了吗?” “马上好,姑娘。”泓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四六的脸半埋在红斗篷里,和天边的红霞映成了一个颜色,闷声闷气道:“你不许笑话我,也不能告诉泓之。” “嗯。”魏瑰莞尔。 她难得这么好说话,四六提要求:“嗯……要给我穿衣服。”好不容易化人形,不想变狐狸。 “行。” 他光溜溜的脚丫子得意地翘了翘:“跟你做一样的。” “话多。” 魏瑰把他放在坐垫上,从衣柜里掏出几件,让他换了。她的衣服是妖市里买的,蜘蛛妖吐的丝,坚韧不易损坏,她不需要经常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