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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客场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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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刘纬所料,真凶凯丽突然现身,来到庭审现场,非但不能帮他洗脱嫌疑,反而提供了对其非常不利的证词!

刘纬心如明镜,知道凯丽是在演戏撒谎,乌缇珐也知道,可他们缺乏有力证据驳斥凯丽,陷入了可能被污蔑为罪犯的危机!

埃及总督尤利安·戴克里先似乎也基本确定了刘纬就是杀人犯,最后一句问话,分明就是审判定罪之前,让嫌疑人最后陈述的腔调,刘纬将何以应对?

“哼!彼一面之词耳,可有明证乎?”刘纬侧目看向尤利安·戴克里先,冷哼一声,不屑言道!

尽管刘纬知道,古罗马人并不讲究什么依法治国,但他们给人定罪也得讲究证据,以理服人!我所说的话,孤证不立,难以采信,难道凯丽的一面之词,就有足够的证据吗?

凯丽说现场的食客们可以证明,但他们只看到了决斗事件而已,有人看到我非礼凯丽吗?有人看到行凶的过程吗?

怀疑要公平,既然你怀疑我所言不实,就该同样怀疑凯丽是在编故事!在双方都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就凭她哭天抹泪,装可怜,博同情,你就相信她了?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想给我定罪?简直就是个糊涂虫,哪有这种道理!

当然,以上这些只是刘纬的内心独白,他并没有直接说出来!一句反问,便能一针见血,抓住要害,何须发泄情绪?可让刘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家凯丽有证据,回首就叫来了一堆证人!

第一个证人,是酒店的服务人员,是个埃及侍者,他信誓旦旦坚称,自己亲眼目睹了凯丽如何遭到刘纬非礼和羞辱的过程;

第二个证人,是个罗马人,当天酒店里的食客,他虽然没有看到凯丽遭到刘纬调戏的过程,却声称看到这伙东方人对奥加略西姆斯做了很奇怪的事情;

第三个证人,是奥加略西姆斯的仆从,从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个奴隶的身份,但是,这个奴隶可不简单,虽表面看来,战战兢兢,怯怯懦懦,却能口若悬河,以他的视角,讲述了昨晚的整个过程,许多关键点,竟与凯丽所描述的情节相互印证!

第四个、第五个……凯丽足足找了十几个证人,悉数登场,先后提供证词,虽然他们所说的内容各有不同,却无一例外均对凯丽十分有利,可对刘纬来说,那就是一记又一记的沉重打击,把他推向了无底深渊!

听了半天证人证词,刘纬明白了!原来这一夜,凯丽并非无缘无故消失,也不是畏罪潜逃,而是做了精心的准备,打算把屎盆子往自己脑袋上扣得更加彻底,这个替罪羊,看来是当定了!M.biQUpai.

许多证人提供的证词,刘纬一听就知道是在撒谎,因为他根本没有非礼凯丽,何来亲眼目睹之说?很明显,这些人都已经被凯丽收买,众口一词,刘纬百口莫辩,陷入绝境,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盖塔,可这家伙,却没了踪迹!

这就是主场优势啊!刘纬大老远地来到埃及,人生地不熟,只能依靠盖塔一人;可凯丽呢,在此经营多年,根深蒂固,随便找个阿猫阿狗,给点好处,让他们出庭作证,简直易如反掌!

太大意了!刘纬本来以为,罗马帝国比那些原始部落一样的异族国家更加文明先进,又有盖塔相伴,生命安全不会受到威胁,这才放心大胆地参观游览,有闲心去寻找什么金字塔,哪知道,反而惹出了这样的麻烦!早知如此,他就该乖乖地待在船上,留在苏伊士,何至于陷入如此危机!

事已至此,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指纹呢?杀人凶器上,难道提取不出凯丽的指纹吗?

您可不要忘了,这是在公元三世纪的古代,哪有指纹提取技术!文书上签字画押的手印,或许还可以做个对比,刀柄上的指纹,根本没有办法拓印下来!

况且,即便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指纹提取技术,这把刀可是刘纬送给凯丽的,上面沾满了他的指纹!而凯丽呢,只需要行凶的时候,用个手帕什么的裹住刀柄,再把手帕带走,那上面就不会留下她自己的指纹!

所以,用凶器上的指纹为自己辩白的做法,刘纬压根就没想过,哪怕有那么一瞬间,曾有过这样的想法,也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语言不通、文化差异、证据不足、客场劣势,种种不利因素,使刘纬百口莫辩,为求自保,他不得已只能转换了一个思路,那就是由坚持无罪辩护转为量刑商议!

了解欧美司法体系的朋友,应该知道,在他们那里,并不是非黑即白,非对即错,检察官和律师以打赢官司,保持胜率为目的,才不在乎自己的当事人究竟有罪没罪!

因此,在证据不利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劝当事人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罪行,以主动认罪的态度换取减刑,免得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上污点,他们会恐吓当事人,说你不认罪也很有可能被判刑,还不如认罪换取减刑,少受几年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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