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不得不管
事已至此,可能有人会说,刘纬纯属多管闲事!司马师杀害的都是晋国百姓,与他汉王何干?再说了,曹操、司马懿,甚至刘纬手下的大将马超,双手都曾经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怎么不见他把这些人列为战犯? 这就与法律的时效性有关了!新法条出台以前的犯罪行为,不受其制约! 有没有发现,自从刘纬颁布《战争法》以后,像屠城杀戮无辜百姓这样的恶事,几乎再没有出现过了,曹操、司马懿,乃至马超的犯罪行为,都是在这部法律出台以前! 这说明,《战争法》虽然是汉国颁行的法律,却天下皆知,所有人,包括曹操和司马懿,多少心生忌惮,有所收敛!他们倒不见得是怕了刘纬,只是担心,自己一旦触犯了《战争法》,会遭到天下人的口诛笔伐,名声大损,反而让刘纬仁德爱民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换句话说,触犯了《战争法》,等于损己利人,这样的蠢事,曹操和司马懿是不会再去做了,即便难以遏制血管内嗜杀的基因,也不敢那么明目张胆,肆意妄为! 司马懿?他还不敢吗?辽东战后,他残忍杀害了五千士卒,这笔账怎么算? 不算!虽然那些人死得很冤,却都是禁军士兵,并不是百姓!刘纬颁布施行的《战争法》,保护对象是普通百姓和战争俘虏,唯独不包括自己人!司马懿杀得有理没理,有罪无罪,只能是他们国家的法律去管,《战争法》还真管不着! 另外,司马懿在篡位称帝和两次镇压曹氏宗族之乱时,所株连杀害的那些无辜者,也不在《战争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他们只能算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你可以说司马懿是个暴君,却不能定义为战犯,他的罪名,自有正义之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去审判,亦可由历史盖棺定论,反正刘纬是管不着! 刘纬制定《战争法》的初衷,就是为了震慑那些肆意妄为的屠夫刽子手,减少战争对普通百姓的伤害,自颁行以来,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战乱而遭受残害的百姓,已经越来越少,战俘交换的政策和做法,更使坑杀俘虏的恶事,再未出现! 总而言之,《战争法》就好像一柄悬挂在头顶上的利剑,虽未必会落下,却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就好像用魔法编织的结界,对于魏晋将帅来说,看似八竿子打不着,仿佛事不关己,却也不自觉地有所收敛,终于把过去战争的混乱无序状态,转变为如今讲规则、存底线的有序状态了! 然而,司马师的所作所为,却打破了这个局面!鲜卑人是异族,杀得合理与否暂且不论,高柳百姓,虽然民族成分有些复杂,却是正宗的中原王朝子民,竟被司马师残忍坑杀,一万多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陨落,没有个说法,怎么能行! 这个口子,绝不能开!如果刘纬不“多管闲事”,将来还会有更多像司马师一样的凶残暴徒,做出祸害百姓的恶事,而且,会愈演愈烈!刘纬所颁布的《战争法》,恐将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人会在乎,到头来,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综上所述,这个闲事,刘纬不能不管!关键是,怎么管呢?司马师是晋国太子,又刚刚击败了鲜卑人,立下赫赫战功,这个时候,刘纬突然发难,宣布司马师为战犯,公开声讨,口诛笔伐,恐怕会令人误以为,他是在故意找茬,挑起争端! 现在,还没到与司马懿全面开战的时候,时机尚未成熟,要是因为这件事,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进入全面敌对的状态,不符合刘纬的既定战略啊! 要不然……这件事,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毕竟高柳城的百姓们,曾经投降过鲜卑人,属于叛国行为,受到惩罚,或许也是合理的?再说,司马师是以鲜卑俘虏的身份坑杀了他们,对外也说得过去,不追究了,行不行呢? 不行!俘虏也是人啊!《战争法》当中,对战俘的保护条例,也不允许这样做!鲜卑骑兵虽然残暴可怖,但那些老弱妇孺有什么罪?当初马超杀害了许多鲜卑百姓,刘纬惩罚他学习深造了好几年,幸亏当时《战争法》尚未颁行,不然非砍了他不可,难道换成司马师,这就算了? 不行,绝对不行!这件事,不能得过且过,否则,我不是成了司马师的帮凶吗! 在原本历史上祸乱中华的五胡,现在已经是顺降的顺降,灭亡的灭亡,似乎不会再次造成历史的灾难了,反倒是司马师这样的汉人,泯灭人性,丧尽天良,与那些残暴的胡骑又有什么不同? 难道说,胡人杀汉人不行,汉人杀胡人就能免罪?除了吃人恶魔花剌子模,不能按照人的标准衡量外,任何针对普通百姓的杀戮,都是不能容忍的! 不就是关系破裂么?我刘纬还能怕了他司马懿不成?目前汉军实力,仍在晋军之上,即便开战,也不会吃亏!更何况,司马懿还未必敢撕破脸,与我兵戎相见! 即便这一次,汉晋两国真打起来了,或许也没有坏处!司马师的一场重大胜利,不仅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