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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召见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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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鼎五年的一场大战,曹操虽然及时启用了司马懿,终于挽狂澜于既倒,挫败了孙权和刘纬的北伐之谋,基本守住了疆土,可从根本上论,他还是个失败者!

陇西和凉州尽失,二十万部队,死伤惨重,几乎全军覆没,并折损上将无数,尤其是骠骑大将军夏侯渊,意外死于蜀军炮火之下,更是令曹操痛心疾首,欲哭无泪!

可能唯一令曹操感到高兴的,就是夏侯惇意外地攻克了襄阳,算是聊以慰藉,稍稍弥补了一下他失败的创伤!

这场大战,对魏国来说,简直是伤筋动骨,实力大减,三年五载之内,恐怕都恢复不了元气!因此,在与刘纬签订了停战协定,终于休止兵戈之后,曹操终于痛定思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试图找到失败的原因!

那么多年了,曹操虽然屡屡败在刘纬之手,可是他却从来没有真正重视过这个对手!或者说,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骨子里还是没把刘纬当回事!

曹操说过:生子,当如刘仲兴的话,表面看来,似乎是对刘纬大加赞赏,并十分钦佩,可实际上这句话里,也透着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在他曹操面前,刘纬不过就是个后生晚辈,撒尿和泥的小屁孩罢了,充满了轻蔑的态度!

不可否认,曹操确实是把刘纬当成自己的头号对手和敌人,可是他却从来没有真正深入彻底地了解一下这个对手,对刘纬的认知,还停留在固有的层面上,始终没能放下身段,去认真地研究一下刘纬这个人!

现如今,经历了又一场重大失败,曹操终于认识到一个重要的客观事实,那就是:他真心不如刘纬!不是自己的儿子们比不上刘纬,而是连他老曹在内,都比不上刘纬!

细细回想一下,刘纬这个年轻的后生晚辈,何止有点鬼才那么简单?他已经给这个时代,带来了多大的变化?新船说

且不论别的,只说战争,各种层出不穷的新式武器和新式战法,早已使固有的战争模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吗?

十几年光景,刘纬便能雄霸西南,逐鹿天下,灭了刘备,吞没荆州,这是何等的英雄豪气?若是自己再不放下固有的傲慢与偏见,不去好好地了解和研究一下这个危险的对手,恐怕迟早也得步刘备后尘,成过眼云烟!

那么曹操打算如何深入了解刘纬呢?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新近归降的蜀将孟达,问他不就成了!

夏侯惇在占领襄阳以后,曾上表极力举荐过孟达,曹操原本还没怎么当回事,一个降将而已,就算帮夏侯惇拿下了襄阳,颇有微功,随便打发他一个官职也就是了,还能怎么重用?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孟达,对自己来说很有价值,要想充分了解刘纬,孟达就是不二人选!于是,曹操颁旨,召孟达来邺城,并在铜雀台太极殿,接见了他!

初见孟达,曹操对他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双狐眼,显得揣奸把猾,一看就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再加上他降将的身份,曹操是一点也不喜欢孟达,因而态度也不大好,竟一上来,便厉声质问道:“尔既为蜀将,何故降魏哉?”

这是个要命的问题,孟达稍有不慎,曹操很有可能会直接杀了他!这么多年来,虽然曹操也经常招降纳叛,却从骨子里反感这种不忠不孝,叛主求荣之徒!再加上第一印象就很不好,就算孟达还有些利用价值,曹操恐怕也不能留他!

此时的孟达,如果故意贬损刘纬,称颂曹操,冠冕堂皇,彰显自己弃暗投明之意,肯定是错误答案!因为在曹操看来,这就是反复无常的小人们,最常用的伎俩!谁知,孟达给出的答案,却并非如此,出乎意料!

“此乃……无奈之举耳……”孟达叩首在地,微微抬头,露出一丝十分遗憾的神情,这样答道!

“哦?此言何意?”曹操有些好奇,接着追问道。

“末将,何尝不思以死报之?然一时大意,败于元让将军之手,心不甘耳!但留一息之命,欲明此生之志也!”孟达拱手至上,慷慨激昂地,道出了这样一番投降的理由!

这话说的高了!其实核心意思,就是在说因为贪生怕死而投降,但让人听起来,理由竟是那么充分,而且显得坦诚相告,毫无隐瞒,令曹操听了以后,对孟达的印象,立刻好了不少!

孟达的意思是说,投降绝非他的本意,其实他是忠臣,也想战死沙场,报效汉王刘纬知遇之恩!可惜,自己因一时大意,败在了夏侯惇手里,实在不甘心,还想有机会去证明,他孟达绝非无能之辈,以一雪前耻!

换句话说,他孟达不是贪生怕死,而是想留下有用之身,以证明自己,这才是他选择投降的根本原因!

“哼!巧言令色耳!”曹操虽然觉得孟达很会说话,可这点把戏又岂能瞒过他的眼睛?他虽然感觉上对孟达的印象好了点,却仍然冷哼一声,对孟达的说法,示以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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