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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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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跃站在桌子前,刚好露出个脑袋,她没凳子坐,唯一的一个在金胖子屁股底下。

“妹妹,来,喝豆汁,刚出锅的,热乎着呢,还有这焦圈,我特意还多要了点辣咸菜,倍儿好吃!别客气,胖哥请客!多吃点!”

金胖子热情地反客为主,招呼姚跃的样子和在自己家一样。

豆汁这个大名鼎鼎的食物中的生化武器,姚跃还真的听过。

现在谨慎地闻一闻,一股子馊水味,真的挺劝退。

她实在不太想试,总感觉,试试就逝世。

金胖子一脸看好戏的表情,使出浑身解数劝饭,在他嘴里,这豆汁就是琼浆玉液都不换啊!

姚跃有点好奇但不多,这种四九城的特色饮品的拥趸跟它的反对者相比,并不缺乏,所以应该还是有优点的,吧?

像猫一样,试探地闻一闻,然后,浅浅地抿一口。

豆汁闻起来有一种微微的酸臭味,入口的第一感觉有些苦涩,后面就有淡淡的嗖味,吞咽之后,马上就会有一种泔水的气味冒出来,好想吐!

“吃焦圈!来口咸菜!”

胖子立刻把小笸箩挪过来,一口焦圈入口,油炸的香味立刻把苦馊的味道压制了下去,卡滋一口脆,这焦圈火候略大,吃起来酥脆酥脆的,的确好吃。

如果是上辈子,热量这么高的油炸食品,她真的不敢吃,可现在吃在嘴里,却觉得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似乎都在发出欢呼:好吃,美味,还要!

姚跃把豆汁的碗一推,死也不喝第二口了,倒是就着辣咸菜吃了一整个焦圈。

金胖子贼心不死,总是试图用“四九城的姑娘怎么能不喝豆汁”这种理由劝她继续喝。

“你们今天不上班吗?”姚跃只当听不见,赶紧转移话题。

她也真的有些奇怪,睁开眼已经日上三竿,照理来说早过了上班时间了。

现在可没什么朝九晚五,大家都是早上八点上班。

“夜班。”姚飞吃得飞快,一碗豆汁和两个焦圈几口就下了肚,很明显,也就是五六分饱。

看姚跃真的不喝,把剩下的豆汁也倒进自己碗里喝了。

“哥,那吃完饭你陪我去何家拿行李,好不好?”

姚跃除了身上这一套衣服,其他的还都在何家。

这套碎花衬衫和军绿裤子是外公的手艺,去年做的,今年已经有点小,凑合凑合还能穿。

衣服还能对付,唯一不能忍的是没有内衣替换,没有办法刷牙,所以得赶紧去何家把东西拿回来。

行李要是继续放在何家,会给别人一种错觉,她不过是一时闹脾气,迟早还是要回何家的。

干脆趁热打铁,釜底抽薪,反正梁红桥正在气头上,就算为了面子也不会留她。

“行,吃完饭我去借个三轮车,帮你把行李搬回来。”

姚飞一点儿没打哏儿,没有二话,把嘴一抹,就打算出门借车。

“用不着,没那么多东西。”

姚跃连忙摆手,拽住已经快出门的姚飞,要什么三轮车啊,自行车都用不上,她记忆里自己的东西少得可怜,就两三套换洗衣服,还有一些牙刷毛巾之类的小东西。

其实她自己也能拿回来,之所以喊上姚飞,是怕梁红桥还没撤火,一气之下给她来个“竹板炒肉”。

吃完饭,金胖子也想跟着去何家凑热闹,还打着帮忙的招牌,被姚飞给撵走了。

出门前,姚飞递给姚跃一只凉鞋。

凉鞋是如今最流行的塑料材质,玫红色,鞋带断了一半,用火烧化了重新沾上去,靠脚底的地方留下一段丑陋的黑色伤疤。

应该是刚粘好的,还带着塑料融化的臭味。

这是自己昨天用来砸人的鞋,后来没找着,她猜是被看热闹的人捡走了,没想到又被姚飞找回来了。

姚跃接过来套在脚上,这种款式的塑料凉鞋她小时候也没穿过,着实非一般的“复古”。

这要是放在五十年后,没一个孩子看得上。

可现在,塑料凉鞋却是正儿八经的时髦单品,六七十年代塑料稀缺,所有这种材质的百货都比别的贵,一个塑料的香皂盒就要一块钱,比一斤肉还贵呢!

这么一双凉鞋,价格是布鞋的两倍,要两块多。

这还是外婆特意给买的生日礼物,亲妈梁红桥可舍不得给她买。

这种塑料鞋底子很薄,其实挺硌脚的,鞋带特别容易断,烧化了趁热粘上去是常规操作,很多孩子的鞋子都带着这种伤疤。

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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