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宋眠一口气冲出大门,“砰”的一声巨响,声音让她一震,宋眠已经将嘴唇咬出了血来,大门后面并不是整洁的街道,也不是繁华的大街,而是漆黑的树林。 星空与月亮的映衬之下,深林中的树愈发显得张牙舞爪,它们就像是这黑林中的妖邪,伸出如五爪般的触肢,朝宋眠扑来—— 当然,这些都是宋眠的幻象,宋眠心中太害怕了,所以才将面前所有狰狞的景象想象成了妖魔。 不止如此,她还总感觉后面有东西跟着她,好像刚才脸裂成无数碎片的刘宗已经变成了没有脸的怪物,急匆匆的朝她追过来,下一秒就要将她扑倒吃掉。 宋眠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她的脚还在林中崴了一下,又红又肿,她拖着受伤又疲惫的身体,终于看见了路边一家亮着灯的驿站。 她咬着唇走过去敲门,老板打开门,一脸狐疑的打量着她。 这深更半夜的,这姑娘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宋眠见老板对她充满警惕,反而放了心,虽然这样讲话有点奇怪,可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对她这样不友好的人了。 宋眠恍然,有一种回到了现实的感觉。 宋眠扯了个谎,说她是跟家里人一起上林中游玩,然后迷了路。 她衣着华贵,气质不凡,看着就不像是个说谎的,店家信了她的话,给她安排了一间房子。 宋眠匆匆洗了把脸,和衣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点困意都没有。 她不敢睡觉,生怕自己睡着之后,再睁开眼睛,又回到那个地方。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宋眠开始琢磨起自己的以后的打算。 她想,她现在是不能回家的,就算是想回家,也要先悄悄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家里现在如何了。 她首先要先找个地方住下来,住在距离村子最近的小镇是不行的,刘家就在那里。 宋眠想了一整个晚上,想得头发疼,天一亮就撑着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离开了小店,她租了一辆马车,沿着老板指的路一直往前走,没一会儿就到了通州城。 宋眠还没靠近城门,就闻见了一阵浓郁的花香。 此时正是中午,城门大开着,站在距离门口不远的地方,就能看见街道两旁争奇斗艳的鲜花,娇嫩的鲜花迎风招展,被吹落的花瓣随风飘零,卷起一阵香风。 宋眠差点以为自己来到了话本子里面的神奇世界。 不同于她原本所处的小村子,通州城是个繁华的大城,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在这里,宋眠看见不少慕名前来赏花买花的外地人,甚至还有特殊的大胡子以及蓝眼睛的人,她这样的外来人一点都不显眼。 宋眠犹豫了一下,还是往城里走了进去。 走进大门,视野变得宽阔,道路两旁的花看不到尽头,宋眠细细分辨了一下,很多品种她见都没见过。 她不远不近的跟着几个结伴入城的旅客一起来到了一家客栈,大概是因为客栈中几乎都是外来的人,所以店小二熟练又热情的再给店中的客人们答疑解惑—— “这位客官也是来咱们通州城买花的?嘿,那您可来对地方喽,通州城的花可是一绝,许多喜欢花草的人都得来一趟。” “咱们城中有不少养花大户,在这临街都有店铺,如果您想看,小的可以给您推荐几家……” “不过若您想见见花中珍品,那就得想办法去拜访黎王或者祁公子,这两位都是酷爱花草的贵人,那一双手……也不知是怎么长的,能养出那许多听都没听说过的花儿来……” 宋眠辗转客栈与茶馆,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黎王是掌管这座通州城的主子,他是个王爷,这位王爷不爱读书,也不爱舞刀弄剑,就喜欢那些花花草草,也有一手侍弄花草的本事,曾将一株罕见的双色兰花带去京城,令龙心大悦。 通州城家家户户都养花,与黎王是脱不开关系的。 大家都想养出一株独一无二的鲜花来,将其献给黎王,然后被赏赐一生都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除了黎王爷,城中最有本事的就是祁公子,这位公子年纪轻轻,也有一身养花的好天赋,那一双巧手不但会养花,还能调配出罕见的精油,这是他的不传之术,据说,京城中最受宠的贵妃,都是他的座上宾呢。 宋眠走出茶楼,按照店伙计说的,走到了一条专门卖花的大街。 她与那店伙计说,她喜欢这里的花,喜欢城中的氛围,所以想要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但是身上的钱又没带够,所以她跟人打听,哪里可以找事做。 有这种打算的人有很多,所以那伙计就习以为常的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