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大魔王
我确实是个胆小鬼。 在听到敖烈的声音时,我第一反应就是逃跑。 我不愿再与他有任何接触,敖烈给我带来的喜悲都过于强烈,让我变得不再像我自己,更像是为执念而疯狂的疯子。 我们保持着素不相识的样子,就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可他怎么会来找我? 来不及细细思考,我只觉脑中有一道闪电从头劈下,劈得我心脏震颤,瞳孔微缩。 我向后退了两步,果断提起长裙,迈开步伐,转身以最快速度狂奔,企图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我是鬼,移动速度很快,一般人都是跟不上我的。 可惜我的速度再快,也敌不过一条龙。 我没迈出几步,就被敖烈追上,他宛如一尊石像矗立在我面前,眼底的落寞难以掩饰,天蓝色的眼睛中好似有无数情绪在起伏。 他干巴巴地问我:“灵若,你为什么要逃?” 这是什么问题? 我不逃跑,难道在这里和他叙旧,大聊特聊过去的事情吗? 我们难道是什么多年不见的密友吗? 他是来嘲笑我的吗? 我简直都要被敖烈给气笑了。 似乎察觉到我的情绪波动起伏巨大,小黑犬冲到我面前,先亲昵又乖顺地拱了拱我的小腿,尔后不停地对着敖烈狂吠,想要将这个不速之客驱逐出去。 敖烈微微蹙眉,脸色奇怪:“灵若,你怎么养了条狗?” 敖烈一直都不喜欢狗,以前我也如此,因为那时我们都是海洋生物,会出于本能地对所有陆地生物抱有敌意。 可那跟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 我已经不再是蚌精了。 身为一只合格的孤魂野鬼,我既不是海洋生物,也不是陆地生物,自然没有讨厌的物种。 卸下物种之间的歧视,我才发现小狗这种生物有多么可爱。 它们对主人全心全意,喜欢用湿漉漉的眼睛盯着主人看,见到主人就会疯狂摇动尾巴,毫不吝啬地表达着对主人的爱,眼里只会装着主人。 这种确定性的、绝对不会背叛的爱,是其他任何物种都不具有的。 以前我也拥有这样的“爱”。 在敖烈读书时,我被西海龙王所选中,命令我作为书童待在他身边,侍奉他,帮他磨墨,陪他读书。 儿时的我是个捣蛋鬼,总是把家里搅得天翻地覆,负责照顾我的叔叔阿姨们经常因我头疼,向我的父亲和母亲哀叫连连。 听闻我被选中,我的父母险些跪下,眼皮直跳,颤抖着声音试图拒绝西海龙王。 他们委婉地表达:“我…我家的孩子太不成器,年岁又尚幼,实在不能承担太子书童这项重任,大…大人,您能否另择他选呢?” 但西海龙王却摸了一把自己的白胡子,沉声道:“不可。” “书童是由算命师所选中,你的女儿和敖烈很有缘分,放在他身边对彼此都很有利,你们就不要再说其他的了。” 西海龙王使用自己的权势命令,不允许拒绝:“回去好好准备,明天把你们的女儿送过来。” 我想,要是提前得知后来会发生的事情,西海龙王一定不会再这么固执己见,相信那个胡说八道的算命师。 我和敖烈哪里是互相有利于彼此,我们是相克啊! 倘若我没有遇见他,之后的一切事情都可以避免,我也不会沦落为一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但那是后来的事情了,我们现在讲的是故事的最开端。 父母胆战心惊地把我送到敖烈身边,对我千叮万嘱,让我不要再胡闹,一定要好好听太子的话,绝对不要惹出什么差错来。 我的父母当真把我当成了混世大魔王,害怕我这个不听话的臭小鬼会惹怒敖烈,让我们全家上上下下都跟着掉头。 听说那个时候,因害怕被连累,服侍我们家的很多下人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辞职了。 不过,所有人的担心都是多虑。 当我被父母送到古屋门外,一个人站在窗旁等待里面的人呼唤我时,不老实的我偷偷戳破了窗户纸,透过小洞往里面偷看,蚌生第一次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一见钟情的感觉。 也是唯一一次。 屋内的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书桌旁边,一页又一页地翻看着黄色的纸书,淡蓝色的灯光尽相洒在他的脸上,让他的五官轮廓变得更加明显。 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