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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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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心头一动,比县城和小镇百货公司的价格便宜两三成了。这要是能弄回县城,一双能赚五块吧。

林景南道:“去坐下试试,也就小叔十天的津贴。没事的!”

他去南疆前是大头兵,6块钱一个月。如今可是鸟枪换炮了。

高煜看他两眼,他记得林景南还没拿到排级的第一笔津贴呢。

而且这家伙挣俩花仨的主。

不过,倒是挺有长辈样的。

等程澜被老板带去那边坐着试鞋了,林景南小声道:“澜澜没穿过皮鞋,但我上初一的时候我爹给我买过一双。我天天穿,给穿废了。她一心等着我的脚长了穿不了的时候捡去穿的,为此还给我擦皮鞋。结果还没到那时候就被我穿废了。补过又补,实在没法再补了。我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那么费鞋。她那段时间看到我都气鼓鼓的。”

皮鞋贵啊,两个孩子一个读中学,一个读小学。他还要在学校吃一顿午饭。

爹在柜台前看来看去,还是没舍得再给澜澜买一双。

乡下孩子也确实没几个穿过皮鞋的。

至于说男式、女式,乡下都是大的穿了小的穿,不讲那么多。

只要不是裙子或者男装的裤子这样要分性别的,一家子兄弟姊妹都能混着穿。

程澜换了两双鞋,这才找到最合脚的。

老板还送了她一双长长的、肉色的袜子,说是专门配裙子的。

林景南把钱付了,“走,咱们再到处看看。”

程澜拎着鞋盒子跟他们一起逛。这会儿身上的土布裤子,她不舍得用凉皮鞋配。

“小高,这是女朋友么?”有个瞧着和高煜相熟的、将近30岁的解放军笑嘻嘻的打趣。

高煜赶紧道:“马胡子,别瞎说。这林景南的侄女,人家才14岁。”

高煜是一连的连长,马胡子是二连的。两人都是火线提拔的。

有时候一场战役牺牲比较大,命大活下来的好些就依次都升官了。

马胡子听说小姑娘才14岁,还是高煜手下的侄女赶紧道:“哎呀,对不住、对不住。来来来,吃糖吃糖!”边说边从兜里掏了一把糖果出来。

他就是纳闷,高煜冷不丁从哪冒出个女朋友来?而且穿的还那么乡土。

程澜面对递到面前的一把糖果楞了下,“哦,谢谢叔叔。”她从马胡子手心拿了一颗。

马胡子道:“甭客气,都拿着。怪叔叔看错了,别生气啊!”

这仔细看还满脸的稚气呢。

他就是刚才咋眼一看有那么高,而且高煜这么高冷的主,文工团之花都不怎么搭理的,今年陪着个姑娘逛起了批发市场。

下意识就以为是他女朋友来了。

高煜年纪不大、前途却大好。听说军中有大佬十分的赏识他,认为他是这次战役中冉冉升起的将星之一。

哦不只,他爷爷也是军中的一个大佬呢。而且这小子长得又高又好看的。

马胡子旁边是他来探亲的、怀孕的妻子艾梅,长得十分的秀美。

马胡子一心就想二胎再生个像她的乖女儿。不然也不会一掏就是一大把糖了。

这可是奶糖,还挺贵的。要是皮小子他可不舍得。

艾梅笑眯眯道:“小妹妹,都拿着吧。”

高煜和林景南赶紧招呼道:“嫂子好!”

军嫂都不容易!

马胡子有一次差点挨了黑枪。要是回不来,马嫂子这肚子里的可就是遗腹子了。

程澜这才道过谢,都装进了随身背的军用挎包里。

两边合在一起逛,程澜便扶着马婶婶。

半个多小时后去拿裙子,女老板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她还找了帮手给她打下手。

分成了几部分做,然后最后她用缝纫机拼接起来。

等她做好稍微熨烫了一下,就叫程澜去换。

那三个男人出去一起抽烟了。马婶婶坐这里歇脚,顺带看程澜换衣服。

程澜进去把裙子、袜子、鞋子都换上才出来。

除了大翻领的领口,女老板还给她做了蓝色的小领带。

配着她的两条鱼骨辫,特别的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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