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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猫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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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幸慢慢的喝着自己的汤,对面已经换了两拨人。

吃过东西,胃里攒了些热乎劲儿了,这才去逛的买东西。

桌布并不难挑,定好了花样等做出来会直接送到店里,然后给斯柳的棉靴也很顺利的买到了,但最难挑的礼物仍然是迟迟没有头绪。

挑礼品是个技术活儿,尤其是送礼的对象身份还不太一般,就更考验人的眼光。

茶酒是不用考虑了,凌老板本身也是做酒水生意出身的,班门弄斧没什么意思,她也买不起太好的。

笔墨纸砚倒有风骨,可那兄弟两个,怎么看也不像文墨气息的人,也不合适。

余幸从上午逛到下午,最终选定了两个中等大小的木雕摆件,雕工说的过去,料子也可圈可点。

一共花了六十银币。

此时已经是半下午了,余幸没再乱逛,而是直接去了西市场外面的大街,找到发车的地方,提前等候着。

这里是终点站,只在固定的时段发车,要再等二十来分钟。

余幸坐在台阶,又摸出杯子喝口水,杯子双层的外面还套了绒布保暖套,水还是温的。

一起等车的还有一家三口,夫妻两个带着个小男孩儿,脚边放着一个大的包裹,里面鼓鼓囊囊的塞满了东西。

小孩儿大概三四岁的模样,穿的很厚实还戴着虎头帽,童言童语十分活泼,听了也让人觉得可爱。

正等着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喧闹声,紧接着大街上的人都小跑的避让,一队闪闪发光的马车哒哒哒的跑过去,带起一阵香风。

这措辞一点没夸张,那马车不知是如何装饰的,用了什么金贵奢侈的布料还是贴了晶钻宝石之类,被阳光一照,能闪瞎人的眼睛。

余幸咬了一口米糕——那会儿在市场上买的,三个铜币一小份,上面还抹了糖稀。

“...真漂亮的马车啊,发光。”

边上照看着小男孩的年轻媳妇笑着道:“妹子不是住附近的吧?这景象每天都有,最盛的时候,满街都是香粉味,一整天都闻得到。”

余幸咋舌:“好富贵的人家...香粉可不便宜。”

这地方调料都是又少又贵,香料是,香粉也是,一般人家都舍不得用。

年轻媳妇压低声音:“马车里的是阮家的大小姐,最不缺的就是富贵...据说他们还跟贵族有攀亲。”

余幸恍然:“贵族,上人?”

年轻媳妇摇头:“这个不敢乱说的...不过有工匠说,这马车上装点的,都是货真价实的金子。”

余幸:“那可真了不得!”

马车上都要贴金子,桾都果然是个遍地富贵的地方。

等她坐着马车摇摇晃晃回到大花快餐店的时候,天都已经擦黑了,店里灯盏都点起来,正准备要迎接客人了。

斯柳道:“老板,有人要见你。”

余幸:“咦?”

斯柳:“他在楼上的座位,说是你的老熟人。”

“这样哦。”

余幸点头:“我去看看吧。”

她迈着台阶走上去,二楼只有一桌客人,是个穿了黑色制服的老人,做管家模样的打扮,头发有些微微的花白。

对方听到动静,转头看过来,起身笑笑。

“余小姐,又见面了。”

余幸惊讶道:“是您!”

这人正是先前在下城区见过一面的,大花的原主人,一位非常慷慨的老先生。

她连忙走几步去到对面,让请老先生坐下,歉意的道:“对不住,当初太仓促了,也没仔细过问,您怎么称呼?”

老先生和气道:“是我没说清楚,不是余小姐的错,我姓秦,要是不嫌弃,可以叫一声秦叔。”

余幸笑着道:“哪里的话。”

她招一招手,原本等在楼梯口的小娟就过来了,余幸低声跟她交代了几样菜,小娟点头,然后蹬蹬蹬的跑下楼梯去了。

秦叔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个不情之请。”

他大致叙述了缘由,妻子最近身体不太好,有点想猫了,能不能抱回去一段时间。

“我妻子是老毛病了,每到初冬的时候腿就疼,人不方便走动,就容易胡思乱想。”

“看的出来,余小姐把猫照顾的很好,我也愿意尊重它的意见,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才来厚着脸皮请求。”

“只是接去住一段时间,最多一个月,一定把大花送回来。”

余幸很慎重的思考,然后决定吃过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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