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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忠君爱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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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顺序标错了)

云初从不认为一个朝代会因为修建几座宫室,修建一座长城,一些驰道,一条运河就能灭亡。

相反,如果控制的好的话,修建这样的大工程对国家的经济反而有促进意义。

修建这些东西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财富沉淀的过程,只要让负责工作的百姓能拿到可以糊口的报酬,负责提供材料的供货商能拿到货款,修建宫殿这种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

温柔跟云初相处的时间长了,也就慢慢的认可了云初劳动创造财富这个说法。

所以,万年县即便是大灾之年,不断没有停止拆除万年县坊市里的烂房子,建新房子的过程,反倒加快了修建的步伐不说,还将拆旧建新的范围扩大了不少。

于是,就有人上皇帝,希望阻止云初这种害民的行为,并严厉惩处这个不知所谓的万年县令。

李治问过户部,得知云初并未向户部申请钱粮,也问过工部,得知云初并没有申请徭役名额,最后问过御史台,得知云初并没有引发民乱,一切都在平稳运行中。

房子被拆掉的百姓,能得到新房子,负责修建房屋的工匠们有工钱拿,负责提供材料的供货商们虽然暂时没有钱,却不着急,一心等着房子建成之后再收钱。

然后,皇帝就对弹劾云初的官员说了一句“干卿底事?“就彻底的平息了这一场纷争。

这一次,云初准备彻底的腾空一个坊市,专门修建一个胡人坊市,供胡人们集体居住。

有了这样一个专门的胡人坊市,对于开拓丝绸之路有非常大的好处。

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法。对于这个未来的胡人坊市子,云初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主要是老猴子来信提出来的要求,他现在已经开始凝聚关外胡商的力量了,并且准备在大唐藩镇之外组建属于佛的军队了。

大唐的律法其实是非常,非常的自私。

胡人在大唐犯法,跑到天边都不一定能活,但是,唐人在胡地犯法,只要跑进玉门关,只要犯的法跟唐人无关,就没事了。

原本云初没有注意到这个小问题,这一次被老猴子的行为提醒,重新温习了一遍法条。

直到有一次跟殷二虎闲聊的时候,发现这竟然是一门最好的生意。

其实,这件事最初要从殷二虎的一个隐户朋友身上说起。

当年,殷二虎的这个朋友,因为没有土地可分,家里的为了减少缴税,就把他的名字没有上报官府。

长大之后,想跟着殷二虎一起去当府兵,可惜,他没有户籍当不了,就受雇于府兵,在军前干一些极为危险的探子,或者暗杀,突袭一类的脏活。

结果,这个家伙在西南的土人居住地,竟然干出来了一番名堂,在大唐府兵的撑腰下,很快就变成了西南土著们谈之色变的恐怖存在。

此人在西南之地,就是一个标准的无恶不作之人,他不但戕害那些叛乱的土著,还把手伸进了南诏六部,利用汉人惯用的挑唆,流言等天生的本事,在南诏六部经常掀起一些战乱,仇杀,并从中牟取暴利。

现在不成了,跟他熟悉的大唐府兵们撤退回来了,换上了一批他不熟悉的,而那一批府兵,人家也有自己支持的恶人。

所以,渐渐地,他在西南就混不下去了,再加上多年未曾还乡,思念家乡思念的很是厉害,偷偷跑回来之后,见到殷二虎,就希望能通过殷二虎的介绍,在长安落脚。

仅仅是留给殷二虎的问路费,就是一口袋金沙,云初掂量了一下,足足有十斤。

能这么大方的给殷二虎十斤黄金,云初就觉得这家伙手中的金沙要是少于一千斤就算他眼瞎。

于是,云初就去询问狄仁杰,若是这个家伙违反了大唐律法的话,就让张甲他们动手拿人,顺便,把黄金缴获用来补贴遭受了水灾的百姓。

结果,狄仁杰竟然说,此人在西南不但没有违反大唐的任何一个律条,反而对大唐有功。

这就麻烦了,人家手里的钱是人家的劳动所得,动不得,至少,在云初看来这些钱是动不得的。

毕竟,他是一个官员,不是一个强盗,巧取可以,豪夺这种事委实不能干。跟温柔两人商议了许久之后,还是没有好办法,只好让殷二虎告知此人,想要在长安落户不是不行,但是要补缴自他出生以来应该缴纳的各种赋税,还要罚款。

就在云初以为这件事就此作罢的时候,这个大名叫做孙姜洋,诨名叫做孙十一的家伙大喇喇的出现在了万年县法曹的公堂上,声称自己早年犯错,这一次前来就是向官府投诚,领罚的。

隐户入籍,有罪无罪先打二十大板,这是一定的,就在云初以为此人会用金子买通法曹上下,免掉这一刑罚的时候,孙十一二胡不说,就脱掉裤子,声称愿意挨这二十大板,还说,该有的孝敬不会少。

朝廷之所以会制定杀威棒这个规矩,云初认为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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