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La Land(二)
乔琳跟乐队的朋友们沟通了要去德克萨斯的事。这其实本来就在乔琳的日程安排上,只是大家此前关心的都是乐队的事,没人聊起罢了。 这件事给了史蒂夫一个神奇的灵感,他早就想逃离眼下这种孤僻的乐队生活了,于是他决定要让整个乐队都跟着乔琳一起前往德克萨斯。 “你认真的吗?我们都去德克萨斯?”乔琳惊奇地盯着史蒂夫问道。 “我非常认真,乔,这不是很好玩吗?自从专辑发行以后我们还没有休息过,我的意思是真正的休息,而不是关在家里喝酒,”史蒂夫意有所指地看了乔琳一眼,“德克萨斯听起来就是个好选择。” 自从知道自己会有多少钱入账后,这家伙立刻从电台辞职了,现在每天都在想要怎么度个假。 乔琳翻了个白眼,“你是说白天气温32摄氏度的德克萨斯?” 罗德插话道:“他们总是有空调的,对吧?” “那只是德克萨斯,又不是18世纪。”罗拉吐槽了罗德的傻问题。 她随即也赞同了史蒂夫的主意:“下周就9月份了,我想德克萨斯也不会像8月那么热了吧?去那儿似乎是个好主意,我们可以采采风,感受一下西部摇摆乐的风情。” “好吧,”乔琳点了下头,“但你们都得乖乖的,我可是要去工作的。” 罗德立刻高举双手欢呼了起来:“Oh yeah,baby,我们要去德克萨斯了!” 乔琳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 大号青少年罗德完全没在意乔琳的表情,继续兴高采烈地说:“我要给罗姗娜打电话,她也许最近能从实验室里出来,跟我们在奥斯汀碰面!” 这下乔琳来了兴趣,“我希望罗姗娜能来,上次我们在波士顿演出,你们只能匆匆地见了一面。” 这位女友是个学霸型人物,现在康涅狄格大学读生物学硕士。这是有公立常春藤之称的康大最好的专业之一。乔琳一直怀疑这么聪明的女孩会跟罗德搅合在一起,主要可能是因为童年滤镜加互补,罗德超级崇拜女友的智力水平,而罗姗娜显然也很崇拜这家伙的音乐水准。 有一次罗拉曾私下向乔琳吐槽,她过去一直很担心哪天罗姗娜意识到罗德其实就是个傻子而抛弃他,毕竟怎么看罗德都不像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英语文学系毕业,工作规划是在一个看起来没什么前途的大学乐队弹吉他,染着一头谁看都觉得有点傻的蓝毛,卧推重量都刚好只跟自己的体重持平——总之一句话,不靠谱。 “现在呢?”乔琳追问道。 “他有了一处贷款偿清了的房子和10万美元的存款,”罗拉长舒一口气,“我觉得他应该不会被饿死了吧。” 乔琳大笑着说:“我觉得也是。不过我想罗姗娜应该是看到了罗德的闪光点,不是所有男人都能真的欣赏女性的智力的,也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诚心接受女人的领导。我能看得出来,他真的发自内心地敬佩他的女朋友。而且我们知道,他吉他弹得真的很不错,最起码仅凭这点,他就不会被饿死。” “那倒是,”罗拉点点头,“那你呢?你从保罗身上看到了什么?” “从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才华洋溢。他那时候就是个聪明又有冲劲的家伙,不达目的不罢休,总是很有挑衅性,”乔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可他又非常柔软,我说不清楚这种特质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也许是因为他生活里的姐妹们为他做了示范。这让我喜欢他。” 罗拉困惑地追问:“我真的搞不清楚感情是怎么回事?你是说你是因为他有才华才喜欢他的吗?如果你遇到一个更有才华的男人呢?” 乔琳摇了摇头:“当然不会,感情不是那么运作的。”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乔琳沉默了一会儿后回答说:“就像是全世界有这么多玫瑰,可只有其中一支是你亲手浇水养大,那它对你来说就与众不同。” 总之,在8月最后一天,紫色天鹅绒的全体成员连带乔琳的宠物鹦鹉一起坐上了飞往奥斯汀的飞机。 重新回到剧组工作意味着乔琳又会见到非常多的陌生人了。上次她跟其中一些家伙一起试镜的时候,她还是个无名小卒,可如今她已经是个摇滚明星了。 这不是乔琳的自我太过膨胀,而是事实。如果一个摇滚乐队的首张专辑就能卖出100万张,那么任谁都会认为它的主唱绝对称得上是摇滚明星。 没错,前段时间《非法宿醉》正式收到了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的白金唱片认证,这意味着根据尼尔森系统的追踪统计,这张专辑已经售出了100万张。而它从代表50万张的黄金唱片升至白金只用了一个月。 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