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取字
,这人倒好,之前竟然还写诗作词为孙举人和张赟权说话! 这样的人真要当了官,又是一个孙举人。 崇城县这边主要喝黄酒和米酒,黎青执喝了一些,但没多喝。 他对酒精兴趣不大。 苟县令是下午办的这宴席,众人还一起吃了晚饭,而等吃过饭,朱前就找了人,送黎青执他们回去。 黎青执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金小叶还没有睡觉,点了灯正在清点布料。 黎青执见状上前帮忙,顺便跟金小叶说白天的事情,自然也说到了苟县令给他起的字:“小叶,县令大人给我起了个字,叫子霄……” “这字好听!”金小叶念了几遍“子霄”。 等黎青执说完,金小叶就开始说她白天都干了什么,她今天挺忙的,不仅进了布料回来,还回了一趟庙前村招人。 说起这事儿……金小叶突然道:“阿青,你知道吗?金柳树跟金茉莉也打算来县城做生意了!” 黎青执有点惊讶:“他们打算做什么生意?” 金小叶道:“他们想在码头那边卖吃食。” 黎青执想了想:“要是踏实肯干,应该能挣到钱,就是不多。” 在崇城县的码头那边,卖吃食的人不少,市场差不多已经饱和了。 这种情况下去卖吃食…… 摆个小摊子 卖吃食成本不大, 只要不一次做特别多的吃食, 是不会亏本的,但挣得也不会太多。 “我也这么觉得,我以前就想过要去卖吃食,但我家菜地就那么一小块,粮食也不够吃……我算了算,去卖吃食挣不了多少钱。” 金小叶以前跟着金大江出去干活,学过做大锅饭,做的还挺好吃。 但去码头那边卖吃食……如果用的是自家的粮食自家地里的菜,家里还有人给她帮忙,那绝对是能挣钱的,但他们家当时没有地,还没人给她帮忙,她也就放弃了这念头。 现在金茉莉和金柳树去做这生意还挺好的,毕竟这两人家里的粮食都有富裕,地里的蔬菜也一直吃不完。 家里有地就是好! 黎青执和金小叶聊天的时候,金小树家,此刻挤满了人。 今天白天金小叶回了一趟庙前村,跟庙前村的人说了两桩事。 其一,是去年金小叶他们种着的六亩地,今年全都要租出去。 其二……金小叶在县城开的绣坊,打算在他们村招十个学徒女工。 在庙前村,有些人家地很少,得知金小叶要把那六亩地租出去,他们都很兴奋,争着抢着想要租。 学徒工就更不用说了,家里有女孩的人家,都想让自己女儿去当学徒工。 对普通百姓来说,去县城的铺子里当学徒也算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之前,赵老三就一直想送赵小豆去当学徒。 但县城招学徒基本上都是招男孩,招的还很少,他们轮不上。 现在金小叶招女孩儿当学徒……多好啊! 家里的女孩儿去绣坊当学徒,家里就省了一个人的口粮,女孩儿学到手艺之后,将来嫁人都能嫁得更好! 更何况这是去县城做工,说不定她们还有机会嫁在县城! 至于安危问题……他们对金小叶还是很信任的,而且金小叶都说了,这些女孩儿可以早上跟着金小树去县城,晚上再跟着金小树回来。 “小叶这是想帮衬着我们呢!” “我女儿还小,也不知道她要不要。” “我想租她家的地……” …… 金小叶只在庙前村稍稍待了一会儿就走了,让村里人晚上去找金小树报名,于是这天晚上,就有无数人挤在金小树家。 金小树一直觉得自己的房子挺大的,但现在……他的房子还是有点小。 金母烧了一大锅水,给那些年纪大的倒了茶,至于那些年纪轻的……别说茶水了,凳子都没有。 “我家妮儿手巧着呢,让她去吧。” “我家红红的手那才叫巧!” “妮儿和红红哪里比得上我家小翠。” …… “大家都别急,我给你们记一下,明天拿去让我姐选。”金小树道。 村里人闻言,一个个乖乖地排队报名。 方锦娘是识字的,她拿了纸笔,将来报名的人的女孩儿的名字一一记 下。 庙前村那些家境好的人家, 觉得让女孩儿学一门手艺去县城见见世面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