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追更
朱前的自传,黎青执在写了一个开头之后,就代入进去,越写越好。 这个好,指的并不是文采,主要还是情感。 朱前家境贫寒,但一心想要过上好日子,并愿意为之奋斗……这样的情绪黎青执可以感同身受。 他如今的想法,就跟朱前年轻时的想法一模一样。 他也想过好日子,他想吃好吃的! 再加上他将朱前的一些经历美化了一番……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他已经写了万字,而朱前从头到尾,都没让他修改。 朱前真的是个再好不过的甲方。 写了十天,黎青执的写字速度快了许多,但他一天还是写千字,同时有意识地将字写得更端正。 他有心参加科举,而想要参加科举,必须有一手好字。 这个好,指的不是拥有独特的风骨自成一体的那种好,而是字迹乌黑光洁大小一致,像印刷字那样的好。 对此黎青执很能理解,他高考前为了卷面分,还专门练过字。 现在他就是改用毛笔,从头开始练字。 他还要将字写小……这时的人用毛笔写的字,基本都小于成人拇指指甲盖,有一种蝇头小楷还要更小,只有五毫米见方,看起来跟钢笔字没区别。 这样的字他现在根本写不了,只能慢慢练。 帮朱前写书,正好能让他免费练字。 这些日子吃的多,黎青执的异能多了一点,他就用这点异能增强自己的手部力量,修复自己的手部骨骼,让自己写的字可以更加稳当。 还有就是他的记忆力……黎青执每天都会抠出一点异能,用来优化自己的大脑。 如此一来,他就没有余力修复自己的身体了。 于是朱家跟黎青执一起吃饭的管事,就见黎青执每天吃他们两倍的饭,却一点不见胖。 这黎先生,当真能吃! 这日中午,黎青执吃的又是白煮猪肉。 黎青执把猪肉分出分之一来,放在一个洗干净的竹筒里,打算带回去给金小叶和黎老根加餐。 朱家每顿给他的肉并不多,但对金小叶他们来说,哪怕只是吃薄薄的一片肉,都是一种享受。 剩下的菜和两个孩子分了分,又狂吃四碗饭之后,黎青执就带着两个孩子回书房,哄他们睡觉。 黎大毛黎二毛放现代还在读幼儿园,有午睡的习惯,没一会儿,就躺在草席上睡着了。 黎青执见他们躺下,就拿出纸笔开始写书。 万字过去,自传里的朱前已经有了做生意的想法,他偷摸学认字,还攒了一些钱,打算等五年契约一过,就租了船去做生意。 朱前跟黎青执讲过自己做生意的经历,其实朱前能成功,跟他运气好有很大关系,但给朱前写自传,必然要突出朱前的努力。 黎青执上辈子看过一些励志的书,在末世里激励自己让自己不要太过沮丧,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一个 对生活充满希望, …… ⑼()⑼, 也能以此激励子孙后代。 “人之一生,并非全由出身所定。” “人若只有想法而不行动,必然一事无成。” “人切忌自满,承认自身的不足,方能有所进步。” “稻子越是饱满,越会低头,君子当谦逊。” …… 黎青执把这些写成书里朱前的想法或言论,朱前每每看到,都拍案叫绝,觉得他心中所想,全被黎青执写了出来。 黎青执:“……”按照朱前说的他的经历来看,当时的朱前绝没有这样的想法。 那时的朱前想法应该很单纯,就是想要钱。 不过给金主写书,把金主写好是必须的! 他书里的朱前,当真是励志典范。 这会儿,黎青执就又写了点相关的事情,大体就是跟朱前一起当下人的人,觉得朱前想要当个有钱人是异想天开,而朱前坚定地相信自己,并愿意为之奋斗。 黎青执正写着,朱前从外面进来。 前几日朱前很忙,虽然非常满意黎青执写的书,但他没有时间门和黎青执多聊。 今天他总算空闲下来,就把黎青执之前写的又拿出来看了一遍,然后他就抓心挠肝一般,想要知道接下来自己都做了什么。 黎青执写的明明是他的经历,但不知为何,黎青执写出来的东西,看着就是不一样! “黎先生。”朱前笑眯眯地进来,问黎青执有没有刚写好的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