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零口供结案
“报检之前,最后提审一次,问问他们有没有从宽的意愿,没有就算了。按照零口供结案。”柳鹏程说道。 这个时候罗兴已经从蜀都提人回来了。正在向柳鹏程请示下一步的工作。 柳鹏程接着说:“那个赵志强应该没有跑远,章句市局来了消息,说是有线索了,你跟一下,抓住这人就结案。” 罗兴说道:“那西北那个呢?” 柳鹏程昨天就接到了那边的电话,说道:“那边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据周陵公安机关的线索,跑到西北边境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不好抓,先挂着吧,看看发个通缉令。” 为什么柳鹏程着急结案?第一个,这是经济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没必要让一群人在看守所等一个人。第二个,这个案子涉及到上百万的赃款,必须尽快处理,返还到被害人的手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后一个,去北滨学习的那群人该回来了,柳鹏程的下一步工作也要开展起来了,真没有必要和这个案子硬壳。 罗兴说道:“行,我一会儿就去看守所提审那两个嫌疑人,然后就去章句市把最后那个赵志强抓回来。” 柳鹏程这才发现,两人在办公室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线索,加上手中的口供,把整个案子捋了一遍,现在已经天亮了。 上午九点多,罗兴从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是把邹奎的供词给他们看了,还是不招认。 柳鹏程说道:“不招就不招吧,案子继续办,以后不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了。把这个情况和看守所说一下,两个破罐子破摔的人,别再出什么事儿。” 那零口供定案,对嫌疑人有影响吗? 有,而且非常大! 中国的所有酌定的宽大处理,都有一个前提,前提就是“认罪悔罪”。没有这个,除非是未成年人,否则任何宽大都和你无关。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你都不认罪,也不后悔,法律凭什么要对你网开一面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知道,一些涉财犯罪,还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案子。律师总是把“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挂在嘴边上,就差没把这八个字打印出来粘审判长眼镜上了。为什么?因为这确实是可以宽大的,因为这个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 还有坦白从宽,其实也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积极检举立功,还是! 要是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之后,一直一言不发,其实对于刑警们来说,除了感觉没有“拿下”嫌疑人有点郁闷,破案的难度增加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影响。有你的口供结案拿奖金补休假,没有你的口供照样结案拿奖金补休假,而且在年终总结的时候没准还能加上一句,某某案件嫌疑人拒不交待的不利情况下,零口供结案。 但是对于嫌疑人影响就太大了! 先说在看守所,其实看守所有三个职能,第一个是羁押职能,这个不多说。第二个是思想改造职能,这个和监狱是一样的,一个人进了看守所,先要背规章,其实这就是改造的开始。第三个是让犯人提前适应可能非常漫长的刑期,就是说是监狱的“学前班”。 你进了看守所一个月,或者几个月了都拒不交代问题,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分管的警察,你怎么教育的?然后你觉得这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日子还有法过吗? 好不容易宣判投改,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一言不发,对抗的可不是几个警察,检察官,是整个法律体系。而司法也是这个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消极对抗了公安,检察、法院,然后到了监狱马上就变成乖宝宝了,这事儿你猜狱警们会信不? 想都不用想,哪个大队的风气最好,管理最严就会被分配到哪个大队。好活俏活想都别想,就是减刑也要比别的犯人艰难,因为狱警们不知道你表现好是不是装的! 总之,别对抗法律,别违法,别犯罪。如果真的不小心,或者没有控制住走出了那一步,立即自首!这才是对罪犯本人最有利的选择。 话说远了。拉回来。 柳鹏程和罗兴都放弃了张静芳夫妇,那在案子报检之前是没人会搭理他们了。他们在看守所的待遇也会咳咳咳。 罗兴从三看回来之后,和章句市警方通了个电话,对方的语气非常有信心的样子,看来应该是打埋伏了,不光是“有点线索了”那么简单。 其实也正是这样,不过赵志强这个人不是章句市警方找出来的,而是别人说出来的。 这就得说说有聪明人了。章句市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连环入室盗窃案的时候,把这个货给带出来了。 要不说聪明人就是多,这个入室盗窃案里就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