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诉讼索赔
一年的生活开销之类,律师建议她与萧然达成和解,赔偿对方41万。 其中26万是夫妻共同收入——总计是72万,去掉必要的开支后,按52万算,一半就是26万——另外则是15万的精神损失费,合计41万。 ——何前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是30万。 最重要的是,何前表示,萧然不需要这笔钱,而是要全部捐给希望工程,这自然会赢得法官的偏向。 41万啊! 郑娟头疼得厉害。 她手里有41万吗? 没有,因为大部分钱都被郑有军夫妇拿走,去补贴郑刚了。 但法律就是法律,她敢抗法吗? “爸,妈,这场官司我们大概率要输,得赔给萧然41万。”郑娟向父母和弟弟宣布道。 “什么,要41万?”郑有军立刻跳了起来,“这王八蛋怎么不去抢?” “就是!”林梅瑛也道,“怎么敢开口要这么多,他是想钱想疯了吧。” 郑娟解释道:“萧然和我的收入加起来一年18万左右,4年就是72万,一年开销5万,去掉20万就是52万,一人一半就是26万,再加上15万的精神损失费,便是41万了。” 郑有军沉默一下,道:“你跟我们说这个干嘛?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自己想办法还给他!” 郑娟怒了,道:“爸,我和萧然的工资可基本是被你们拿去的,我手里的钱还不到3万,你让我上哪去弄41万?” 郑有军摇摇头:“这个我不管,你弟马上就要结婚了,正需要用钱呢!而且,你不还萧然又能如何,难道他还敢找上门来?哼,他真要敢来,看我不拿扫帚将他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