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稀里糊涂成义子
比那些土匪少!而且他们更加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小人心中明了:大人是想早日去除南宫寿喜这个毒瘤。 其实除掉一个人有很多种方法,最妙的就是借刀杀人! 所以在下认为,此时大人非但不能去弹劾南宫将军,还要为其大唱赞歌,将其大大夸耀一番。 小人听闻,近期北方蛮夷之族疯狂犯我大顺边境,兵部及朝中各位大臣们着急上火却束手无策。 大人可乘此时机,向朝廷极力举荐这位南宫将军。让他率部去边关抵御蛮夷的虎狼之师。 这一来呢可以让他滚得远远的,不再碍眼。 二来你我都心知肚明:边关条件恶劣,那南宫贼子即使不死在蛮夷虎狼之师的铁蹄之下,也会因水土不服等原因暴毙而亡。 说不定临死之前,他不但不会怪罪大人,反而还会对大人心存感激,感恩戴德呢! 如此一石二鸟之计,既消了大人心中块垒,大人您举荐有功,能为朝堂分忧,说不定还能得到朝廷的赏识与重用,岂不是两全其美?”。 郡守大人听罢连连点头,妙哉妙哉!看来面前这个肥头大耳、饭量很足的师爷这些年来没白养,比养一头猪强太多了! 本官心情突然就变得十分愉悦,甚至都想劝说治下的百姓们:以后家里别再养猪了,养一群师爷就行! 本官这就亲自动笔,全力保举南宫将军率领全体部下去关外啃沙子,让他们去面对疾风、面对强敌共同受死吧! 只是期望整个南宫大营的将士们战斗力别太弱了,最好也能拼掉一些外来入侵者,能够与犯我大顺的贼寇来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一起玩完那便是最完美的结局! 我被独自唤至南宫大将军的寝帐时,仍然是一头雾水。 难道我那日深夜杀人放火的罪行败露了?思前想后,感觉自己似乎并没有留下什么破绽。 除了一件小事:那夜回营之后,匆忙之间,我将那夜出行时所穿的那身黑衣脱了下来,本打算找个僻静之处就地掩埋,匆忙之间先将其塞在床铺的被褥枕头之下。 经过一番折腾,困累交加,再加上身体有伤,我倒头便睡,竟然给忘了。 过了两天再去翻找,那身衣服竟然消失无踪了。 那条裤子还好点,顶多沾了一些喷溅的血渍。那件上衣胸前被剑撕裂了一个大口子,上面应该还留有大片的血迹。这个倒有点麻烦了! 不过军营之中,即使是平日训练,受点伤流点血也属正常。 关键是我自己心里终究还是有点虚,始终也不敢开口相询,到底是谁捡了我的衣服?那身破衣烂衫应该不会有人去偷。 又见过了这许多天,无人提起此事,也许是我自己心怀鬼胎,疑心太重了吧? 没事自己吓自己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就算是被南宫大将军发现了我杀人放火的事儿,想要我的脑袋,拿去就是了。 能够痛痛快快地宰了那个姓卢的畜生,我一点都不后悔! 能为含冤逝去的姐姐报仇雪恨,我死而无憾! 在这个世上,值得自己为他(她)去死的人屈指可数。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在这个冷酷的人世间,有人能懂你、理解你、温暖你、疼爱你,此生足矣!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与其奴颜婢膝、蝇营狗苟、低三下四的活着,不若慷慨激昂、快意恩仇、大义凛然地死去。 这就是为什么说,有的人活着,他早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却能永远活着。 躯体的消弭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精神的永存才是不可磨灭的天道! 所谓道法自然,匪性无边!哈哈。 上面这些不合世俗伦理的想法都是我自己体悟总结的,与那些狗屁圣人无关! 是与非,对与错,只是因每个人的经历和不同的生存环境,每个人自然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我才懒得去和别人打嘴仗呢,不服提刀来干!这才像个爷们儿。 我是土匪我怕谁?!爱谁谁!你敢来我就敢杀,而且管杀不管埋,这是我们亲兵营的老规矩。 入得门来,我满腹狐疑地紧盯着南宫大将军胡子拉碴的面庞。 我认真研判着他脸上的表情所能带来的任何细微信息。 他看上去比受伤之前消瘦了些,到底和我没法比:你个老小子才中了一箭,小爷我背后中了三箭,肩头还挨了一枪,身体都很快康复了。 后来胸前还挨着了一剑,现在也都没啥事儿了,由此可见,年轻真好!身体倍儿棒,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