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百世之仇
使上前问责,被倭人痛殴(“殴之几死”。”(注释4)
“成化四年,倭国使臣麻答二郎于京师使酒撒泼,公然拔刀杀死京师百姓!事后,户部只让倭寇赔偿十两银子,便算了事。”
“弘治九年,倭国使团路过济宁,因看中路边百姓财货,强买不成,再度野蛮施暴,拔刀砍杀!”
········
刘招孙震惊不已。
这还是倭国官方使团,在大明就敢如此横行霸道,殴官斩民。
倭寇在东南之肆虐,更加不敢想像。
“朕记得大学士是太仓人,太仓当年没少受倭寇残害吧?”
张溥脸色惨白:“倭寇以必死为念”之势,对付“临阵畏缩,有必走之心”的官军。(注释5)
“交锋之际,明军“一人见杀,千人自溃”。”
“三四倭奴,挺刃而至,官兵数百,相顾披靡”,数不胜数。”
张溥剧烈咳嗽,声音越发激越,太上皇听他述说,眼前闪现出一抹抹惨绝人寰的画面。
“嘉靖三十二年,倭寇肆略太仓近郊,对乡宦士民男妇俘虏,吏民无得脱者”(注释6)。
除了杀害摄郡守奚世亮、训导卢尧佐之外,还杀还6个太学生、17个进士、53个举人、356个秀才,“杀死者约万余……妇女义不辱而骂贼以死者,不知其几也”。
城内一切财产,“宝器、金玉、锦绮、或传自唐宋者,咸归于贼”。
又“因风纵火,城中高堂广厦、通闤带阓,不知几万家,可怜焦土,幸存者十之一”(注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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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罪恶滔天,屠我百姓,吾乡吾民,自元末至明代,被倭寇残害者,何止百万!然朱明朝廷,几百年间,不敢向倭国派遣一兵一卒,不敢向賊穴发一箭一矢,可悲!可叹!”
张溥声音呜咽,号啕大哭!
太上皇上前轻轻拍打大学士肩膀,安慰他道:
“倭人之凶残,已非人类能比,朱明要的是面子,朕要的是里子!朱明不能给死难百姓报仇,朕来报,第八兵团作为先锋,即将登陆九州,大军所至,鸡犬不留。”
“所有恐惧,皆来源于火力不足,此战之后,对倭寇恐惧将不复存在。因为倭寇将不复存在。大学士放心,这一次,赵率教他们会比十五年前做的更干净,更彻底。”
注:
1、见《御选明臣奏议》
2、计六奇《明季北略》
3、《神宗实录》卷5020页
4、《明英宗实录》卷3022页
5、郎瑛《浙省倭寇始末略》)
6、《太仓州志》卷7047页
7、《皇明驭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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