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两百一十四章 狂欢
坏的印象,总之要让大众知道有这么个人,这才是艺人的根基。
不过一旦李恩熙做得如此决绝,那少女们也不是没有任何反击的手段。
无法就是打官司嘛,合同无论签订的如此完善,但总能挑出那么一两条漏洞来。
可能最终的宣判会以她们败诉为结局,但只要肯出钱,这种官司可以拖好几年的。
而在这期间,她们就可以跳过公司的制约去工作了。
只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赢家,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艺人真的这么做的。
“我们还是相信你的,不过以后要记得对我们好一点!”
李顺圭看了看彼此,最终还是金泰妍在后面推了她一把,她这才被动的站了出来。
这种话确实由她来说最为合适,谁让她除了艺人的身份外,还有公司那么多的股份。
认真来说少女们都算是在给她李顺圭打工呢,她这做“老板”的关键时刻不站出来庇护下大伙?
眼看着少女们主动释放出了善意,李恩熙怎么可能不牢牢握紧:“你们放心,只要公司有的资源,你们随便挑!”
这承诺就很有份量了嘛,也就是允儿没在这里,否则早就跳起来去要资源了呢。
毕竟公司里最让人眼馋的还是影视资源,她林允儿恨不得在每一部公司的作品里都做主角呢。
不过尽管允儿不在,但想要向演员这条路上发展的又不止她一个,现场就有好几位呢。
不过尽管允儿不在,但想要向演员这条路上发展的又不止她一个,现场就有好几位呢。
而且她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像是允儿上来就要女主角,一些有份量的配角也不是不能商量。
“现在就跟我去挑剧本,要是还没有开拍计划的,我立刻打钱!”
李恩熙说的很是坚决,但依旧过于夸张了。
无论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项颇为重大的投资。
一些中小公司说不定赔上一部作品就直接解散了,这都不是没有发生过的。
哪怕她们这里的抗风险能力强一些,但也不可能是以这种玩笑的方式决定投资,李恩熙没有这种权利的。
看似公司里最为任性的李梦龙,依旧要提交出完整的计划来,并且严格控制费用的上限。
这点真的太让公司满意了,甚至可以列为导演最重要的几个优点之一,当然是从投资方的角度出发。
具体到导演的头上,他们往往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舒服!
或者说不遵守计划被他们视作能力的提前,毕竟这也算是大导演才有的特权!
不过三观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观点是有问题的。
至少徐贤就是如此认为呢,她颇为认可李梦龙的这一优点,而自己也在向这方面靠拢。
只是真的做起来后发现有点难呀,因为作为导演的她总会对拍摄效果不满意。
这点是无解的,就不会有导演对自己的每一个镜头都满意,所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导演们都会疯狂的重拍、补拍。
也就是说理论上导演们可以花光数倍的投资,而这时就需要导演们去做出妥协了,同自己的内心寻求和解。
李梦龙在这方面真的特别擅长,所以往往会给徐贤做些心理层面的辅导。
目前来说效果还不算是特别明显,因为徐贤竟然试图用自己的钱去补贴拍摄,又是做导演的一大禁忌。
幸好公司都是自己这边的,所以徐贤离被骗钱还有不短的距离,应该足够她积累经验了。
而这些内幕可不仅仅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少女们虽然没做过导演,但家里就有两个导演一起生活呢,怎么会不知道里面的内幕。
作品想要获得投资的话,那流程不要太复杂,单单市场的前期调研很可能就要数个月,总之把李恩熙的许诺看作是美好的未来吧,别太当真的那种。
调整好心态后的少女们还是比较欢乐的,哪怕捞不到什么角色,也可以先去看看公司的计划嘛。
至少做到心理有数,把之后可能需要的档期给空出来,这就是作为自家人的优势!
至于说去找李梦龙和允儿寻仇,经过这么一通的折腾后,她们已经暂时放弃了。
毕竟她们又不想公然去扰乱公司秩序,而想要再把李梦龙和允儿骗过来也是痴心妄想,所以干脆利落的选择暂时遗忘。
反正还可以等到回家嘛,两人总不可能离家出走吧?
李梦龙和允儿自然不知道少女们心里的想法,他们此刻无比的忐忑,正躲在角落里默默恢复着体力。
“你怎么说,反正这公司我是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我现在就要离开!”
允儿的语气无比坚决,反正她是再也不想经历之前的一幕了。
而逃跑无疑是一种相当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