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 同病相怜
可师姐的残魂落在天芳的身上,只有几年的时间,此前她为何没能离开林府呢?
一百年间,沈家都没人来找过这份婚书,想来沈恪诚确实已经死了。
符珠应了声“好”,以灵火焚毁了婚书,天地契约,随之一并烟消云散。
林家林芳序,沈家沈恪诚,此后姻缘,再不相干。
天芳的心空落落了一瞬,但并不后悔。
符珠在想事情,她记得风惊俗说过,司幽城连接鬼界,他们一族奉祖训镇守在那里,他或许会知道,如何进入鬼界。
等方外天的事情了结,天芳的灵魂差不多也温养好了,正适合去轮回。
但现在有一个难题摆在符珠面前,她要去魔界,天芳不该和她一起去冒险。
“天芳,等下次素棠来的时候,你跟她一块走吧。”
姝兰天珠会不断温养她的灵魂,而她也会凭借姝兰天珠,回来找到她们。
以素棠不多管闲事和谨慎的性子,不会出什么岔子。
天芳眼里泛起困惑,无意识脱口而出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待在一起吗?”
她只知道,她眷恋这个少女。
那种强烈的感情来得莫名其妙,甚至比起认识多年的素棠,更深刻。
符珠正想慢慢和她解释,却见天芳忽然心痛难掩地捂住了心口,灵魂变得脆弱不堪,好似一缕烟,马上就要散了。
“天芳,你怎么了?”符珠小脸上闪过慌乱,不顾灵力透支的风险,帮她稳固灵魂,没有注意到腕间的双星镯,亮起微弱的光芒。
她只是一只鬼,为何会心痛呢?
天芳眼神恍惚地看着一个方向,“那边是哪里?”
重重黑色岩石山脉,怪山一座连着一座,嶙峋陡峭,广袤无垠处皆是贫瘠的土壤,开不出花,长不出叶,连生命力最顽强的野草,都不愿生根。
符珠下意识低眸看了眼手上的双星镯,它很平静,好似没有灵力,就永远是这副样子。
“那里是魔界。”
……
魔界没有光明,永远只能在天上看见一轮月亮。
有时候月亮清皎,洒下的银辉如梦似幻,但最近一连几天,出现的都是红月,将光秃秃的山石都染红,就好像残日降临了魔界。
但真正见过落日的魔族,不会向往红月。
起初他们攻下黑水城的时候,光明会照在每个魔族身上,后来随着魔族越聚越多,魔气聚拢成云,阳光穿不透魔云了。
不过他们还是喜欢居住在黑水城,因为幸运的话,他们偶尔还是能窥见一抹光明的。
在魔界,偶尔的光明,却都只是一种奢望。
光明从不降临在魔界的领土。
两个镇守地牢的魔族士兵在说话。
“守完今天,就该轮到我们去黑水城了吧?”
“我在黑水城置办的房屋都还是空着的呢,届时你去我家住,说不准我们运气好,能看见真正的落日。”
“黑水城还是离魔界太近了,若是在渠水,能看见落日的机会要大很多吧……”
“说起来,渠水魔君不好好在渠水城待着,这个时候跑回魔界来做什么?”
而且一回来就给地牢里甩了两个小孩,每日还要亲自来看一眼,真是奇怪。
另一个魔族摇了摇头,“大人物的事,我们哪里猜得透,守好自己的本职就是了。”
“我就是好奇嘛,魔君大人干嘛和两个小鬼过不去,若是得罪过他,直接杀了不一了百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小鬼身上的气息,真叫人生厌啊!”
同伴这次没说什么,认同地点了点头。
地牢之内。
白衣染血的小姑娘,靠坐在墙上,整理自己凌乱的头发,衣袖落到胳膊肘堆着,就露出了手臂上,大大小小的伤痕。
一抹剑光折射到她眼里,熟悉的感觉又冒上心头,她忽然爬起来,跪坐在两个牢房间的玄铁隔栏边上,伸出手去抓剑柄。
只要她看清楚了,一定能想起来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的。
“哎呀,就差一点了……”小姑娘嘀咕了一句,努力将手伸远。
伤口蹭在玄铁上,传来阵痛,小姑娘咬牙挨着,继续够这把剑,终于,她摸到了剑柄边缘。
还没来得及高兴,一股力量往后一拉,剑柄从她手里被抽走,小姑娘抬眸,对上一双淡漠冰凉的眸子。
她心咯噔跳了一下,连忙摆手解释:“我不是要偷你的剑的,我就是觉得它很眼熟,想看一眼。”
“真的,我要是骗你,就被红衣魔放干血,死在你前面!”
小姑娘觉得自己这个誓太恶毒了,呜呜呜她其实一点都不想死。
可她又没有朋友,没人会来救她。
出了鸟嘴,又入魔窟,人生怎么如此艰辛呢?
小童沙哑开口,“你认识她?”
细声抽噎的小姑娘,抬起花脸问道:“你说的她是谁?”
“剑的主人。”
小姑娘“噢噢”了两声,说:“那你把剑露出来,让我看看我才能知道……”
他抱得那么死,活像有人会抢一样,她怎么看得见嘛。
乌生闻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