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张公在时亦不觉异自公没后不见其比
的君王了。 作为大明皇帝,自然是以大明国朝利益为上。 “陛下,臣以为可以遣巨舶前往琉球,先把盘踞在琉球的倭寇清剿,琉球使者已经请命很多次了。”白银问题,张居正思考过很多次,但他认为眼下不是个好时机。 但是战争也可以顺其自然,可以顺理成章,琉球使者请命,这就是王者之师,大明水师前往琉球是因为琉球国王、琉球使者请求,那么为了琉球这个万国海梁,大明海的锁钥之地,就必然会和倭国展开一系列的残酷的斗争。 那么,战争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嗯。”朱翊钧点了点头,这里不是廷议,不需要形成决策,张居正作为首辅,必须要全面思考和考量大明水师的实力,再做出打算和处置。 大明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把土蛮汗赶到大鲜卑山以西,让土蛮汗和俺答汗在窝里斗起来,这才是大明眼下的战略重心,两线作战,对于眼下的大明而言,还是负担太重了,但是帮着藩属国荡寇平倭,也是大明这个宗主国的应有之义。 琉球这个藩属国是一年一朝贡,每年光是鱼油就入京三十多万斤,虽然这是买卖,但是纾困了大明朝的油料短缺。 和泰西的宗主国只有权力没有义务不同,大明当宗主国,是有权力,也有义务的。 比如葡萄牙人占领了马六甲,大明专门下诏让葡萄牙人离开,把马六甲还给满剌加,可大明没有水师,葡萄牙人肯听才奇怪。 正德十五年,朝廷议定:满剌加乃敕封之国,而佛朗机敢并之,且啖我以利,邀求封贡,决不可许,宜却其使臣,明示顺逆,令还满剌加疆土,方许朝贡。倘执迷不悛,必檄告诸番,声罪致讨。 并且晓谕诸国王,及遣使助兵复其满剌加国。 可当时,南洋各国早就忘记了大明水师的天威,毕竟已经一百五十多年未曾威罚,自然没人理会大明的诏令了。 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一个理由,大明贫银,不能受制于人。 这一条理由充分,却得到了陛下和朝臣们的充分肯定,光懋不是个贱儒,他反对一条鞭法,不是贱儒那一套怕撑死先饿死的理论,而是作为科道言官,行使自己的权力,质询政令,提出担忧和问题。 这才是一个言官该做的事儿。 朱翊钧看着坐的笔直的光懋以及跟着他一起上奏的十几个御史,继续说道:“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二个理由,则是基于考成法的角度,一条鞭法执行下去的基本是清丈,大明将赋税和力役,合为一条鞭,即:银、力二差与户口、盐钞合并于地,朝廷要收税,就要清丈,厘清楚田亩,将力役摊派到田亩之上。” “而为了迎合考成法,为了完成考校,为了讨好太傅,就必然会出现地方官吏,虚报、多报田亩之数,倚功升转,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如此一来,朝廷看着田亩变多了,税基变大了,可是受苦的是穷民苦力和小地主,缙绅权豪们被清丈了,会想方设法的将成本摊到小民的头上。” 张居正本人反对一条鞭法,对一条鞭法的态度格外谨慎。 因为他很清楚大明官场内外都是些什么人,为了升转,不择手段,为了邀功,必然谎报瞒报,百姓小民会愈发的困苦,事实上也是到了万历九年,他才开始全面推行一条鞭法,但是很快,万历皇帝就开始对张居正进行清算。 在万历十二年时,考成法、整饬学政、一条鞭法、强兵法、六册一账等等,全面废除。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并没有执行太长时间,不是大明亡国之祸的原因。 但是张居正从万历二年开始的清丈,的确是激化大明的人地矛盾,激化了小民和缙绅的矛盾,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不清丈,马上死,清丈,晚几年死。 这就是张居正当国面临的最大困境。 光懋的第二个反对的理由,谈的是成本。 谁来承受考成法和清丈还田法的代价?而光懋看到的是穷民苦力,在这本七千言的奏疏中,光懋激烈的抨击了大明的官僚尸位素餐,贪功、欺上瞒下、贪腐等等诸多恶行,更进一步,甚至认定了大明士这个群体,是大明祸乱之根源,是大明亡国的罪魁祸首。 朱翊钧只是挑出了一部分,光懋的奏疏中说大明的缙绅,大多数都是历代的官僚和其后人,他将大明的官僚和缙绅相提并论而谈,已经不是批评,而是谩骂的地步了。 “所以怎么办呢?”朱翊钧看着光懋问道:“光懋啊,不清丈,大明财用大亏,清丈,小民更加困苦,如何是好呢?” “臣诚不知。”光懋和十几个御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能如实回答,他们没办法,强如张居正,都没有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更别提他们了。 光懋和御史们,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