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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喜欢我是一件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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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挑的这儿?咱们同学聚会,不一般都去烧烤店,或者自助餐吗?”

快到五点的时候,江帆来到了追月酒店,在酒店门口见到了余鹏飞。

他们都是刚毕业的穷学生,聚会的时候都挑经济实惠的地方吃饭。

最好是那种包间里还能唱歌的饭店,这样他们连去KTV的钱都省了。

江帆上学的时候,聚会的规矩是吃饭的钱大家AA,去KTV的钱由男同学们AA。

不过后来,就变成了吃饭的钱男同学们AA,去KTV的钱也由男同学们AA了……

女生的社会地位,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年攀升,堪比石器时代的母系社会。

关键是,这种畸形的转变,并不适用于全人类。

单单适用于龙国。

可以说,在捧杀女性的道路上,龙国的资本家们“居功至伟”。

余鹏飞熄灭了手中的香烟,说道:“还能是谁?咱们同学里面谁最讲排场?”

江帆愣了愣:“谁啊?”

他连校花是谁都快忘了,哪里会记得什么讲排场的同学啊?

余鹏飞白了他一眼:“你这才毕业几天啊,怎么连李昂都忘了?你也不想想,除了李昂,还有谁能在这请同学们吃饭。”

江帆摸了摸下巴,印象有些模糊:“哦,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对,后来这小子还吸毒了,我想起来了。”

俩人一起往里走,余鹏飞忍不住说道:“帆子,你丫在那胡说八道什么呢?我知道你跟他关系一般,但你也不至于这么咒人家啊!”

“呃……”

江帆无言,他没有解释。

他也没有咒李昂,因为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还没到时候。

进入包间,一条醒目的横幅映入眼帘:重温校园梦,共叙同学情!

包间里面一张大圆桌,周围已经坐满了同学,不过江帆就如同第一次跟他们见面一般。

大学毕业后,大家都纷纷投入新的工作,创造了新的家庭,除了极少数还有联系的,大多数其实连名字都忘得差不多了。

尤其对于江帆来说,很多人他已经快二十年没见过了。

不过江帆的人缘好像还不错,他一出场,好几个同学都跟他打招呼,尤其是女同学。

因为江帆人长得帅,身材好,人品也好,其实有好几个女同学都暗恋他。

要不是江帆对楚歌感情太深,她们早就得手了。

“江帆,来,坐这儿。”一女生对江帆说道。

她将头发染成了黄色,上身低胸装,下身超短裙。

眼睛里戴着紫色的美瞳,桌子上放着一个山寨的香奈儿包包。

看得出来,她应该刚学会化妆不久,反正在江帆看来,化了还不如不化……

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是不可能对一个二十岁出头,还这副打扮的女人感兴趣的。

所以江帆也不管她是谁,麻溜的拒绝道:“不用了,我……我跟男同学坐一起就好。”

结果,江帆的态度立刻引来了其他同学的群嘲:“想跟男同学坐一起?算了吧,我看啊,你就是想跟校花坐一起!”

本来江帆没当回事,同学聚会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有钱的找机会露富,没钱的找机会抱大腿;

心怀鬼胎的男同学猛灌女同学酒,故作矜持的女同学欲迎还拒。

可他们竟然当真了,硬是把江帆推到了一个女生旁边。

江帆回过头一看,此人正是他曾经心爱的校花——楚歌。

楚歌端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

牛仔裤将这双玉腿包裹的滚圆,修长,脚下是一双这年代正流行的匡威帆布鞋。

上面一件纯白的T恤,连品牌都看不见,可就是这简单的衣物,却被她丰满的身体穿出了别样的韵味。

相较于那些需要靠低胸装来彰显自己身材的女同学们,楚歌这种不流于表面的性感,可以说是已经将她们甩开十八条街了。

嘶……

我以前怎么没觉得,楚歌的胸竟然这么大?我该不会就是看中了她的身材吧?

江帆心里这样想着。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并不是。

因为相较于身材,楚歌的长相更是惊为天人。

她五官立体,皮肤白皙,双眸深邃,睫毛浓密弯曲,那张樱桃小口虽然没涂口红,却泛着淡淡的粉红色,十分诱人。

真漂亮,冷不丁再次见到楚歌本人,江帆还是觉得,她简直比电影明星还漂亮。

后来听说,楚歌家道中落,她也嫁给了自己的老板。

但因为给老板接连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很快就被老板逐出家门了。

她自己带着两个女儿,生活的很凄惨。

那时候江帆本来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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