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操旧业
/br> 尤其是这一仗。 曹襄也就罢了,一番阴谋诡计,虽然打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胜仗,还逼得他这位匈奴万户王投降,可毕竟不算英雄之所为也。 但霍去病就不一样。 以八百铁骑,硬生生的将两万多匈奴人打垮,打出了心理阴影,致使明明还有一万多人,却愣是被霍去病的威势所震慑,莫名其妙的选择了投降…… 浑邪王躬身施礼,大踏步走到案几旁边,斟满一碗烈酒,恭恭敬敬的献给霍去病,单膝跪地:“我们匈奴人尊敬真正的英雄,请冠军侯赏脸,饮了此酒!” 霍去病接过酒碗,却随手放在案几之上,道:“军中法纪,战时不准饮酒,浑邪王,等这一仗结束,回到长安城,本侯自会与你痛饮一场。” 浑邪王面现诧异之色:“汉朝军队里不准饮酒?” 霍去病微微点头:“战时,不准饮酒。” 浑邪王转头看一眼曹襄,嘴唇微微抖动几下,却终于还是将心里话讲说出来:“可是,这位平阳侯却为何能饮酒?” 霍去病随口道:“呃,他啊,他不是我羽林军的人……” …… 在胭脂山的半山腰,一座牢固的军寨拔地而起,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匈奴人赶来‘朝拜’。 杨川的神棍事业,迅速得以发展,并在豹姐和几只傻雕的加持下,都有点不可遏制的势头。 没办法。 当匈奴人亲眼目睹了‘硝石制冰’、‘隔空取物’、‘举霞飞升’、‘点石成金’等‘神迹’后,就连那些比西域驴子还要倔强的勇士们,也不由得跪伏在地,使劲的用刀子割脸。 一句话,如今的杨川啊,就一神棍。 经过一番骚操作,他凭着容貌俊美,本领超凡,硬生生的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来自大雪山的神秘存在,举手投足间,似乎便能决定一个族群的生死存亡。 与此同时,这座被杨川命名为‘胭脂城’的军寨,开始营业了。 拜一次豹姐,一只羊。 让豹姐抚摩一下头顶,一头牛。 请豹姐进一次餐,一只麋鹿。 与豹姐共度良宵……咳咳,在豹姐赐福过的房间里过夜,一条纯色貂皮,外加一两金子……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吧。 杨川第一次发现,在匈奴人的心目中,雪豹这种‘天性良善’的生物,其实远胜人类,为了朝拜一次豹姐,那些牧人愿意排队几日几夜,就在胭脂城外随便搭一个小窝棚,每天只舍得吃几口青稞炒面,裹一条破羊皮就可以了。 而他这位所谓的大雪山使者,只配成为雪山之王的‘仆从’。 嗯,大约就是神棍序列中的‘牧师’吧。 渐渐的,随着越来越多的牧人前来朝拜豹姐,杨川手里的牛羊牲口也开始变多,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同时,也开始犯愁。 这么多牛羊牲口,他又带不走,怎么办呢? 于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开始重操旧业—— 当厨子,开馆子。 作为一名优秀的厨子,在汉帝国却因为身份、地位、名声等诸多原因,没有亲自开一个像样儿的饭馆儿,这是杨川的一大遗憾。 烧烤煮蒸卤,爆炒油炸腌。 那种人间烟火味儿,是其他任何行业所不能体味的,会让一个人很累很累,但与此同时,也会让一个人很踏实。 民以食为天,向来都是那些读书人、官吏们的口头禅,而实际上,对于那些饱腹终日、不事劳作的人来说,这句话啊,等若是一句屁话。 但是。 对于农夫,厨子,匠人,以及那些依靠苦力挣一口饭食的人来说,食物,永远都是实打实的天。 后世有一句话怎么说的? 睡得比狗迟,起得比鸡早,流血流汗,却仅为那一口果腹之物累死累活,那像有些马户有些又鸟,随便转一转腚,便能有五十万钱拿,真特娘的不公平啊。 所以,从根子上来讲,即便今日之杨川,已然身为大汉列侯,贵比三公九卿,可终究,他还是将自己定位为一名‘劳力者’。 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那就,开一个……不,开一片饭馆吧! 说干就干。 杨川大致算了算,胭脂山一带活动的匈奴人总共有一万二千账,每一帐,就按照七八人来算,也有将近十万人口。 这十万人口里,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