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2章.理想主义者需要抱团取暖.
道:“赵阁臣反复举出一些例子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加强自己的说服力,在老夫看来只是一种心虚表现!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至理真言,完全没必要使用大量例子来佐证正确,而赵阁臣反复举例佐证,反而是说明了这些例子皆只是少数情况下的特别情况! 嘿!赵阁臣能举出一些例子佐证观点,但老夫也能举出更多十倍的例子来反驳赵阁臣的观点,然而特例并不能代表普世之原则,只因为少数的特例,就否认了普遍状况,岂不是因噎废食了? 难道说,就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少数不肖子孙,我们就没必要养儿防老了?朝廷法令或许永远都会存在漏洞与滞后,但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及时补充、努力完善,而不是否认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正确性!” 杨洵同样拿例子反驳了赵俊臣的观点之后,表情间显出一丝得意。 另一边,听到杨洵这一番话,房间内的众人也纷纷是面现恍然之色,皆是连连点头表示杨洵所言有理。 在此之前,他们就都觉得赵俊臣的说法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如今听到杨洵的反驳之后,也皆是发现了赵俊臣观点之中的漏洞。 然而,赵俊臣却依然是坚持己见,再次摇头道:“晚辈当然也知道,特例的存在并不能代表普遍现象! 但晚辈列举这些例子,并不是出于心虚,但晚辈作为一名朝廷大臣,一直都认为朝廷与官府的存在与职责,并不是为了干涉世人的日常活动,而正是为了及时处理这些特殊案例,晚辈所列举的那几项特殊例子,也都与朝廷的实际执行有关系! 这些存在漏洞的特例,刚开始必然只是少数,但在朝廷法令进一步完善之前,若是不能及时修正,就必然会迅速泛滥,引发的恶劣后果也会越来越严重! 简而言之,晚辈就是认为,朝廷法令不应该干涉朝廷与官府在处理特例之际发挥作用,若是朝廷与官府无权处理这些特例,那也就彻底失去作用了。” 听到赵俊臣的这般说法,杨洵顿时是眼睛一亮,却是追问道:“赵阁臣刚才说,你认为朝廷的存在与职责,只是为了处理特殊情况,而不是干涉世人的日常活动,那世人的日常活动又应该要如何约束?” 赵俊臣则是直接说道:“关于这一点,晚辈则是完全认可杨大儒您的观点,那就是制定详细且又全面的法令、来规范所有官民的日常行动,而且是法无禁止皆可行!除非是发现了影响恶劣的特例,否则朝廷也不能随意干涉,存在感越低越好!” 说到这里,赵俊臣笑了笑,继续道:“从这方面而言,晚辈与杨大儒您的观念,却还是相同之处更多,只是一些执行方面的细节上存有分歧。” 听及此处,杨洵也就愈发认清了赵俊臣的真实想法,也愈发明白了两人的分歧所在。 也就是说,赵俊臣同样是认可法令律文的重要性,也认为法律总是不断趋于完善的,曾经的漏洞总会解决,但在这些漏洞解决之前,这些法律漏洞所带来的伤害与恶劣影响,究竟要不要朝廷出手处理?又应该是如何处理、处理到何般程度? 简而言之,赵俊臣对于杨洵理论的质疑,主要是集中于“行政力量与司法力量的相互关系”这一点,杨洵认为司法可以干涉行政、但行政不应该干涉司法,而赵俊臣则是认为行政力量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干涉司法。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杨洵也认为两人的观点相近之处要远远大于不同之处。 至少,赵俊臣没有像是那些当世大儒一般,认为儒家的三纲五常应该置于朝廷的法令律文之前,甚至赵俊臣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到过三纲五常,仅看这一点,杨洵就可以把赵俊臣视为知己与同盟了! 然而,就像是赵俊臣在坚持己见一样,杨洵也同样不会被赵俊臣轻易说服——他认为自己的理论确实需要完善,但并不觉得自己的理论错误。 于是,这两人随后又再次展开了激烈且又有序的辩论,但最终也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等到这两人反应了过来,才发现天色已经晚了,终于是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这场辩论。 别看两人的争论极为激烈,但对于赵俊臣与杨洵而言,对方已是他们近年来所遇到的共同观念最多的人。 在不知不觉间,杨洵对待赵俊臣的态度,已经不再是以长辈与先驱自居,反而是把赵俊臣看作是一位平辈知交。 赵俊臣的那些论点,或许只是歪理,但也让杨洵受益匪浅,更还让杨洵寻到了未来的研究方向,所以杨洵也就完全认可了赵俊臣的智慧与眼光。 对于杨洵这样的理想主义学者而言,一个人的身份与权势并不能让他高看一眼,唯有赵俊臣这样有能力与他讨论学术、帮助他完善理论的人,才会真正的另眼相待。 从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