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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一十四章 兔爷营中尽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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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裕正色道:“起码他现在站在那些一直害我们的阴谋世家,也就是黑手党的对立面了,冲着这点,我们也应该保护他。无忌,你若为难,我不勉强。”

何无忌笑了起来:“你认定的事情,我一向追随到底的,刀山火海,生死无悔,你去找刘毅吧,黄昏之前,我会选好二十个忠诚可靠的兄弟,跟你一起走。”

刘裕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找希乐之前,我要先去见兔子,有件重要的事情,我需要他办。”

何无忌轻轻地“哦”了一声,抽回了自己的大戟,向后一步,倒提大戟于手,向着刘裕行了个礼:“那你的动作得快点了,上次戏马台上,兔子见到了殷仲堪,姓殷的说有办法治他的兔唇,他这会儿已经在收拾行装,恐怕要动身了,寄奴,这是人家治病的大事,你也知道兔子的军饷几乎全用在寻医访药上了,因为这张嘴,到现在连媳妇都没娶上,这次恐怕他没法帮你啦。”

刘裕笑着还了个礼,把大木戟往地上一丢:“我这次没要他跟我去京城。无忌,早点帮我选好人,办好交接事务,明天中午,我起你们在皇宫吃御宴!”

何无忌看着转身离去的刘裕背影,勾了勾嘴角:“这时候的御宴,可没那么好吃的啊,我看你应该把死胖子也给带去。”

说完,他转头对着另一侧,聚在一起,正在一边议论,一边比划,甚至学着二人刚才的动作开始对练的一众部下,叫道:“快点过来集合了,臭小子们,有谁想跟无忌哥哥去京城的?速度报名!”

一刻钟之后,捷兔营,魏咏之军帐。

这支部队,是北府军中著名的轻装部队,乃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的飞毛腿们汇集的一支部队,魏咏之本人的奔跑能力在北府军中当居第一,就连刘裕的速度也比他略逊半筹,跑上十个时辰要落后个百步之多,所以他为军主的营,就专门喜欢招收这些善奔之士,与别的部队多是膀大腰圆,上肢力量发达的猛汉们相比,在这个军营里,却尽是双腿发达,走路带风的小个子们,往往是作为轻兵奔袭,擅长短兵器近身格斗,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这点,从他们的军主魏咏之,那随身携带,即使是坐着时也挂在腰间的短刀,爪勾,就可见一斑。

魏顺之等人,带着三十余名兄弟,警戒在大帐之外三十步远,确保二人谈话的内容无人所知,刘裕看着正在帐中收拾着行囊,往一个铁扁担所在的两个筐里塞着干粮的魏咏之,勾了勾嘴角:“你就算去荆州,也可以以军官身份一路走官驿,何必要这样挑着担子去呢?就算平民百姓,也没什么人会跟你一样吧。”

魏咏之咧嘴一笑,旋即收起,这已经是他的一个本能习惯了,因为他只要一笑,就会不自觉地翻起嘴唇,那黄澄澄的门牙就跟兔子一样露在外头了,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叹了口气:“上次戏马台一战,咱们可是把荆州五将的脸都打没了,要是我以北府军现役军主的身份一路走官驿,没准就会惹什么麻烦,这回我过去是为了求医的,可不是去惹事的。所以,还是吃点苦,装成平民过去的好,只要见到殷刺史,就没什么问题了。”

刘裕勾了勾嘴角:“时间紧迫,我还要见不少人,咱们长话短说,兔子,这回寄奴我在宫中宿卫,是为了什么,你想必应该知道吧。”

魏咏之点了点头:“你现在跟皇帝绑在一起,成为天下世家的公敌了,宿卫军又在司马尚之手中,等于跟你说的黑手党控制了宿卫军,也没啥区别了,你要保护皇帝,就得有得力的兄弟,来咱北府,是为了找救兵的吧。唉,要不是我约好了要去看这兔唇,一定会跟你去的,如果实在紧急,那我荆州也不去了。”

刘裕笑道:“还是兔子你了解我,不过,这回我找了足够多的帮手,不缺你一人,这些年

来你访了这么多名医也没治好,那殷仲堪家学渊源,有不少良方,既然敢这样说能治好,就不会没有把握,所以,这回你一定要去荆州,只要帮我在队里挑十个人跟我去宿卫就可以了。”

魏咏之的眉头一皱:“我听说你从瓶子和无忌那里带了各二十个人走,为何来我这里只要十人?是看不上我捷兔营的兄弟?”

刘裕笑着摆了摆手:“怎么可能呢?北府诸军,各有所长,你们这营有更重要的任务,一旦生变,光靠两百军士在宫城死守不够,还需要刘大帅的兵马星夜杀到救援,而每次大战,都是要你们营的飞毛腿作为先锋,斩关夺隘,刺探军情。所以,不能把这么多尖子都给我带走了,再说,刘毅那里的兄弟多,我得多给他留些名额,免得他有些别的想法。”

魏咏之点了点头:“听你这么说,我心安了很多,你来之前,我已经让顺子他们去选人了,既然你只要十个,那就只好委屈十个兄弟了,他们都个个踊跃,想跟你在一起呢,拦都拦不住。”

刘裕笑道:“那你能怎么淘汰十个人呢?”

魏咏之笑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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