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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农村结构在崩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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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给佃户。

所以退佃的事情并不多。

但是在这两年。

由于各种政策的实行,尤其是科举设置了年龄上限之后。

许多地主要么选择出手土地,离开农村。

要么,收回土地,亲自打理,雇人耕种。

这就必然会集中发生退佃的事件了。

在这个过承诺中,就不可避免出现各种纠纷了。

隔三差五的就会出人命。

佃户打死了地主。

地主逼死了佃户。

都发生过。

而佃户的族人又经常把人抬到衙门上来敲冤鼓——这冤鼓是前朝的,大明朝的县衙是没有冤鼓的。

倒也不是没人喊冤,也不是没有冤。

大明朝又不是什么道德水平极高的和谐社会。

一个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国家。

当然处处都有冤。

不过大明朝县令是不负责判案的。

但四川这地方之前还是军政,现在各县的判官都在成都集中培训呢。

所以.

作为县令的刘光宗就有了判案子的机会了。

这些没有经过司法培训的县令们,判案子就只能依着自己的直觉和良心来办咯。

今天的县衙就热闹得很。

一群人在县衙门口哭诉。

有一家七八口人跪得整整齐齐的。

后面还有给他们撑腰的族人。

而他们控告的是大桥镇李家的李忠仁。

不过真的递交了刚讼书的却是李忠仁。

李忠仁送来了土地买卖的文书和地契,将拒绝退佃的大桥镇陈阿生一家告了,要求县衙驱逐陈阿生一家。

但这陈阿生一家不干啊。

陈家在大桥镇也是大族,顿时就有不少陈家人一起和陈阿生上了县衙来闹事了。

这两边。

一边是拿着地契来的。

一边是哭嚎着跪在县衙门口。

公理公理。

自己究竟要怎么做才好?

刘光宗头都大了。

最后他只能把责任归结于李忠仁。

“这个李扒皮,怎如此的为富不仁!他难道就不怕激起民愤?”

刘光宗在县衙里面的办公房里面走来走去。

嘴巴里面念念有词。

说的都是抱怨李忠仁的话。

他和李忠仁也打过交道。

这个家伙有“李扒皮”之名。

可见名声是怎样的了。

但不满归不满。

他可不敢驳回李扒皮的诉讼状。

因为这位李扒皮是罗江县的大户。

纳税额是名列前茅的。

而且还是县议会的议员。

同时还加入了大明保皇会,是支持现在大明议政院最大政党保皇党的。

虽然不是官身,但是却有监督弹劾官员权力。现在他提出的要求虽然不合人情,却合国法!王安国要是不依法行事,县议会一准弹劾他!

“县台,您也无需烦恼,这事.公事公办就行了。”

在说话的是罗江县的治安司掌令王水生。

治安司算是一县之中的实权单位。

掌管着巡捕、县守等。

和穿着大红袍的刘光宗不同。

王水生身穿着摘掉了肩章的大明陆军军官服,腰上挂着左轮手枪,耳朵只剩下右耳,有一半的脸还是坑坑洼洼的。

一看这个模样。

就知道是个因伤退役的退役军官了。

这大明朝的官员除了从科举上来的官。

还有一部分是从军队退役,转业来的。

因为大明朝的中层军官,都是有过军校经验的——不管是短期的突击班还是长期的军校官。

而且人家还有军中的管理经验。

所以不少军官退役后都被安排到了地方上做地方官去了。

这其实也是朱皇帝对士绅阶级和官僚体系的掺杂的“砂子”。

这些军官,大部分都是朱皇帝可以信任的“自己人”。

“公事公办?”

“没错,公事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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