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哥谭1987(下)
到了下午,果然如同报纸上的天气预报说的一样,哥谭下起了细雨。 席勒坐在庄园的书房里,窗外的雨声像是最好的安眠药。 有些杂乱的书桌上,堆成一摞的书籍在壁灯的照射下留下波浪起伏的影子,墨水瓶和席勒镜片的反光,在有些昏暗的房间中显得格外亮,他正拿着钢笔,用复杂又华丽的花体英文写邀请函。 全世界的习俗几乎都一样,当你搬家时,总要通知亲朋好友过来做客,席勒打算这周的周末,邀请他在哥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过来吃饭。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一些湿润的空气顺着窗户的缝隙进入室内,在灯光的光线中,能够看到细小的水汽缓缓飘落在桌面上,很快,书桌靠近窗台的部分就凝结了许多细小的水珠,反射着背后壁炉的火光,像一颗颗红宝石。 天色逐渐暗下来,比白天更冷的雾气让玻璃凝结了一层白霜,席勒放下笔,揉了揉手腕,他抬头看过去。 从这个角度看向整个哥谭,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雨中的哥谭不光更加阴沉,也更加静谧,甚至让人感到有些难得的闲适。 不论如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城市总是比后来那个信息社会节奏要慢得多,席勒写了一下午的信,直到男仆过来提醒他晚饭时间到了,才离开书房。 等到吃完晚饭,席勒穿好衣服,拿上雨伞,离开家门,这时,哥谭下了一整个下午的雨已经停了,只剩下吸进肺里冰凉的潮湿空气,还弥漫在城市当中。 地上的水洼在黑暗中如同一个个水银镜子,把路灯的灯光反射成金色的碎片,像是上个秋天没有带走的落叶,席勒的鞋跟踩上去之后,这种光芒就在轻微的波澜和溅起的水珠中消失了。 也就像全世界的习俗一样,当你搬家时,也总得去拜访一下邻居。 这里的治安还算不错,因为但凡能住得起和维护得起这样的庄园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虽然已经比不上南部的富人区那么繁华,可没落的老城区也有一种慢节奏的老派风情。 在距离席勒住的庄园一条街的地方,有一家歌剧院,不过这里很少有剧团来演出,所以就成了这片居民的俱乐部。 席勒走到剧院的门口,这里的侍者显然没有那么专业,等到席勒走到了大门的台阶上,他们才走上前打开大门,席勒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然后走了进去。 虽然外面是寒冷的雨夜,可剧院内却很温暖,席勒的眼镜蒙上一层雾气,他摘下眼镜,走到前台,轻轻敲了敲桌面。 正在打瞌睡的领班恍惚了一下,一抬眼皮,看到有人,他坐直身体,然后问:“您有预约吗?” “我是买下了子爵庄园的新住户,今天这里的所有酒水消费都记在我的账上,上帝保佑所有人。” 领班立刻热情了起来,说:“原来是您,昨天我才刚刚接到消息,那座最大的子爵庄园有了新主人,您的眼光真的太独到了,正是这样豪华的庄园,才配得上您这样慷慨的先生。” “您放心,等到待会儿大家出来的时候,就都会知道您是一位好相处的绅士了。” 听着领班口中不断冒出来的溢美之词,席勒不动声色地把一卷美元放在了铃铛的里是哥谭最古老的一座剧院,有些破旧也是正常的,但我们的服务一定是最好的……” 席勒从剧院的台阶上走下来时,他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可能是哥谭最古老的剧院,它已经布满了沧桑的痕迹,在许多年以前,这里也曾迎来过一个又一个知名的剧团,也有无数的演员在这里登台表演,你方唱罢我登台。 但现在,它已彻底寥落,陈旧的门脸像纪录哥谭历史的石碑,刻下风霜雨雪后的痕迹,可能本就比那些杜撰的戏剧要更精彩,只是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再看了。 席勒回到庄园之后,时间已经很晚了,但他昨晚还有些东西没有写完。 感谢这个节奏还比较慢的年代,席勒可以不用提防任何短信或者电话的狂轰滥炸,他有充足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看书,从纸质的资料上寻找自己需要的知识,然后再用钢笔把它们写到纸上。 突然他的身后轻轻一响,席勒头也没回,他说:“戈登来拜访,至少还带了礼物,那么你呢?不请自来的蝙蝠?” 蝙蝠侠的影子被墙上的壁灯照出多重的阴影,他说:“等白天再送。” “戈登就快结婚了,你不打算以这个紧身衣怪人的身份给他送个礼物吗?毕竟他可是你的合作伙伴。” “我没有什么礼物可送的。”蝙蝠侠的语调总是很低沉又很平缓,在这深夜的房间中,让人有些昏昏欲睡。 ”那么你是过来做什么的?” “来祝你乔迁新居。” “我想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