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二十四章 遗忘在记忆中的兔子发圈。……
余笙回抱,拍了拍她,“够了够了,勒到我了。”说是这么说,她也没推开她。
向茗跟卓琳打了招呼,忽然看见她俩身后的周舞,“周舞怎么也来了”
周舞比她大两岁,她其实跟周舞的双胞胎弟弟周一关系更好些。小时候她和周一没少上房揭瓦,互相打掩护。
“我去跟我舞姐打声招呼。”向茗风风火火,说完就冲出去了。
余笙等在原地,卓琳这才知道短发美女是沪圈知名名媛周舞,比名媛这个身份更知名的是她周氏执董的身份。
卓琳惊讶过后,越发觉得陆太太应该就是周舞了,她想不通的是“这夫妻俩门当户对,照理结了婚应该普天同庆才是,怎么还藏着掖着呢”
她默认了他们的夫妻关系。
说者无意,余笙听着却认同。
“不过,学姐,不管什么原因,有了老婆还沾花惹草的男人身心都有问题,容易心理扭曲。”卓琳不厌其烦地重复,“ 这种人再好咱们都碰不得。”
余笙哭笑不得“我知道。”
向茗回来时,陆衍跟周舞已经离开。她勾着余笙脖子,把两人下午的行程安排得明明白白,“咱先去吃饭,下午你陪我挑戒指去呗。”
“你不是已经挑过结婚戒指了”那时候她在闺蜜群刷屏,看哪个都觉得好看。
向茗伸出手比了比“那是婚戒,我现在挑的是以后纪念日的专属戒指。”
余笙“”
她没话说,偏过头,目光落在向茗的半高马尾公主头。她右边的碎发被她别了个兔子发夹固定住,那兔子还挺眼熟的。
“好看吗”向茗见余笙盯着自己的发夹,凑过去给她看。
余笙想的是陆衍车上的粉兔子发圈“幼稚。”
向茗脑袋挪回去“哪儿幼稚了”她问一旁的卓琳,“可爱不”
卓琳猛点头。
向茗对着余笙挑眉,眼神里都写着骄傲。
余笙不跟她一般见识,只觉得这兔子越看越眼熟。这和陆衍车上的兔子应该是同一系列,一样的色系搭配,脖子上都戴着蝴蝶结。
余笙一个晃神,向茗撞了撞她胳膊,给她看自己高马尾的草莓发圈,“你这叫不懂欣赏。”她炫耀这个草莓发圈是自己跟老公的定情信物之一。
“谁规定我不能天天十八”她继续骄傲。
余笙盯着向茗的兔子和草莓发圈,电光火石间,被遗忘的记忆涌现。
大半年前,她跟向茗逛街,两人在珠宝店试戴首饰。她披着头发,向茗嫌每次给她撩头发麻烦,索性从包里取了个发圈给她绑上。一直到逛完街,幼稚到不行的兔子发圈都把她头发绑得好好的。
后来她回家,小区门口遇上同样回来的陆衍。她上车才想起来头上的发圈,摘了随手就放衣服口袋。到家后换居家服,她翻了半天都没找着,不知道是不是掉在停车场和电梯了。
原来是掉陆衍车上了
不是她自己买的发圈,也不是她的风格,当时的兔子发圈长什么样,她早没了印象。直到这一刻,两只兔子的形象忽然重合,变成了同一只。
余笙哑然,随即是不敢置信。
向茗看她不说话,问“怎么了想什么心事呢”她坏笑,想问是不是想老公呢。
刚才她都看到陆衍了,碍着人多,她只点头打了招呼,话都没跟他说上一句。
余笙回神“不是要吃饭”
向茗狐疑的眼神“对啊,吃饭。”
余笙对卓琳说“吃完饭你自由活动,后天再去公司。”
她下午四点多还要来机场接余悦,明天也未必能去公司,卓琳最近加了不少班,明天就当给她放假。
卓琳道谢。
向茗是自己开车来的,从地下车库排队出去,车子拐了个弯,经过机场地面停车区。一排拉风的超跑停着,几个公子哥围着一道颀长身影,笑闹声一阵比一阵高。
“陆哥牛逼”
“陆哥威武”
向茗开窗,哄笑声被风送入车。
“酷”她朝余笙挤眉弄眼。
几辆超跑里还夹了辆酷炫机车,陆衍被众人簇拥着,嘴角扬起漫不经心的笑。
他身旁没了周舞,也没有随行的助理秘书,余笙看了很久,直到反光镜里人影越来越模糊。
这样的陆衍她还从未见过,她第一次将他跟那个他自己口中“疯过”的京城公子哥联系在一块。
陆衍官宣已婚后首次回北京,发小们起哄嚷着来接。车子一辆比一辆壕,车队拉风又酷炫。
他们去的是唐聿川家的私房菜馆,四合院式的私密菜馆,穿过花园是他们的固定包间。
姜闻礼忙,在上海没能回来,他看到群里消息,电话打给陆衍。
他今天算是处理完了跟余氏教育的事情,这才敢跟陆衍说“我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