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五章 狗歌
到邻国皇帝被义军干掉之后,不管那邻国皇帝是否昏庸无能,他自己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会骂那些义军反贼一样,兔死狐悲哇! 咳咳,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布林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佩奇那种舔狗,他可是硅谷酒吧赫赫有名的玉面小郎君来着,根本不可能辣么卑微。 当然,除了这种感觉,布林心中隐隐间泛起的那种被人横刀夺爱了情绪,被他选择性地忽略了。 开玩笑,我布林不可能喜欢男人,再说了,佩奇那么丑。 好吧,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