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进化
赵义冷冷看着这一幕,直到这妖魔慢慢地再次不动了,犹如一滩烂泥一样躺在那里,他才再次开了口。 “暂且饶你一命。” 饶它一命? 等等,这人类修士不杀它的吗? 耳朵动了动,听到赵义这句话的妖魔,顿时就“活”了过来。 它倒是很想嘴硬地说一句,本尊根本不需要你饶命!要杀便杀! 但它又不是傻子,更没有人类的礼义廉耻可言,它为啥要这么说?它才不要! 能活着,干嘛要去死? 它甚至忍不住怨毒地想着,等它恢复了过来,就找机会吞了这个人类修士! 到时候,将这人类修士的灵魂都一点一点嚼碎了吞下去。 以最为痛苦的方式,来消化这个人类修士的灵魂! 不,若只是将其吞下去消化点,不足以让它的怨恨被发泄出来。 它要将这个人类修士活生生地制成傀儡! 保留对方的一点意识,然后让对方尝尽这世间的所有痛苦! 还要让这个人类修士亲自杀死他的所有亲朋好友! 让其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 这个妖魔,在这一瞬间,已是将所有能够让人痛苦的事都想了一遍。 不过,表面上,它沉默了一下后,依旧是一动不动,连点反应都没有。 因为它觉得这个人类修士比它还要变态一点,它也不敢肯定,若是自己开口说了什么,这个人类修士会有什么反应。 万一它不小心又说错了什么话,到时候惹得这个人类修士狂性大发,那该怎么办? 那它的所有计划,岂不是都没有被实施的一天了? 所以,它要先忍耐! 赵义才不管这妖魔现在是怎么想的,他之所以留着这妖魔一命,是因为这个妖魔的来历有些特殊,且“体质”也有些特殊。 不光是大司命对“研究”高阶妖魔有兴趣,赵义对“研究”特殊的妖魔也有点兴趣。 研究完了再杀也不迟。 这妖魔在他眼里,就是纯粹的“小白鼠”。 还不如小白鼠来得可爱,反正他也只是暂时留它一命,可没说一直留着对方的命。 赵义所拥有的法器里,就有能暂时收了妖魔的法器。 这法器,也是他当初杀死这边修士所得的战利品中的一个。 法器是玄级的,按理说,是困不住这等高阶妖魔的。 但这妖魔已经被赵义削得连十分之一的实力都没有了,用这法器来收,短时间之内,对方是绝对没有办法逃脱的。 随着赵义抬手一收,躺在地上的妖魔本体,就一瞬间被吸了进去。 赵义看了看手里拿着的,像是一枚现代版胸针的玩意儿。 这东西,看着就是个很古怪的花的模样。 他现在就是手持一朵花的样子,这玩意儿,竟然是个收妖魔的法器。 这法器的最早使用者,该不会是哪位女修吧? 不过,以这边世界一众修士的审美来看,最初使用者是男修的可能性也挺大的。 从这一点来看,赵义一开始是出现在了大秦那边的世界,是十分合理的一件事。 因为他从审美以及为人处世,就更适合生活在大秦那个地方。 实用性,远比美观性更让赵义在意。 再说了,赵义觉得,以大秦的大气审美,可比这边世界小气吧啦的审美强太多了。 要论“美学”,还是还要大秦! 就算是从婉约的美去看,被大秦灭掉了的那几个国家的审美,也比这边的一些稀奇古怪的审美强太多了吧? 收了那个妖魔之后,赵义目光一扫,就发现,之前的魔巢已是彻底散了,竟是连魔气都消失得差不多了,没留下太多的痕迹。 看来,那个魔巢的存在,与这高阶妖魔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并不单单只是“建筑”而已,而是更倾向于“领域”这种存在? 因为前世看过不少小说、漫画,就算赵义对这方面的“常识”了解得不多,也很快就判断出了魔巢大概是怎么一回事了。 赵义暗道,看来回头“研究”那只妖魔的时候,又多了一个研究“课题”。 这里已是没有什么继续停留的必要了,赵义直接就走。 不过,在回去的半路上,赵义又顺手收了几个不算低等的妖魔。 这种妖魔,介于低阶与高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