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在荒草村第三个礼拜的课结束之后,于东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不过却被余桦给拦住了。
“员外,帮我带个东西回去。”
“什么东西给嫂子跟海菓带的”于东好奇地问道。
余桦摇摇头,随后拿出一卷稿纸出来,笑呵呵地说道,“前两天写了点东西,你帮我送去钟山,看他们给不给发表。”
“稿子”于东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余桦的产量之稀少是他们这些人之最,前两年还偶尔出那么一两篇随笔,这两年基本上就没产出了,没想到在这里待了两个多礼拜就写了一篇稿子。
“我看看”于东问道。
“看呗,老王已经看过了。”余桦随意道。
“,还是随笔”于东又问。
“。”
于东看着手里的稿子大概估量了一下,也就三四十张稿纸的样子,每页算三百五十字,估计也就一万多字。
这个量对于东来说可以说是十分少了,他有的时候半天就能写这么多,不说在于东这里,就是放到一些产量稍高的作家那里,也就一两天的产量。
但是对余桦这样的选手来说,能在两个多礼拜写出一万多字,可以说是十分高产了,而且余桦肯定不是一来荒草村就动笔的,所以写作时间肯定是少于半个月的。
“这篇你写了多久”
余桦想了想,说,“大概一个礼拜时间吧。”
一个礼拜,平均每天要写接近两千字,速度非常快了。
“我还以为你在这里天天就跟他们打牌了呢。”于东开玩笑道。
说起打牌,余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嗐,牌还是要打的,主要是为了联络跟其他老师的感情。当然,文章也是要写的,主要是在这边平时也没别的事情做,写点东西也能打发时间。”
于东欣慰地点点头,“好,我会将你的稿子送到钟山那边,他们如果不收,就送到收获那边。”
余桦笑了笑,“其实发到哪家我都不在乎,你看着办吧。”
于东点点头,“行,那我走了。”
回去的路上,于东展开了余桦的那篇稿子,让于东意外的是,第一页的最上头竟然工工整整地写了这部的名字,更让于东意外的是这部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这个名字让于东想起余桦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相较于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本身,于东对这部背后的故事更加熟悉,因为每次喝酒的时候余桦总会念叨那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的余桦写作已经有几年了,也在燕京文学杂志上发表过,甚至还获得过燕京文学奖,只不过他依旧是文学界小透明一个,没有多少名声。
但是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时刻,当年他接连在燕京文学跟收获上发表了几篇,并加入了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那也是余桦最有激情的时候。
有人说,如果想要认识作家余桦,一定要看他的活着,但是如果想要认识先锋作家余桦,那么肯定要看十八岁出门远行。
这话未必就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比在细雨中呼喊更能体现余桦的先锋性,但十八岁出门远行确实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桦。
那时候,余桦的文字还不如活着以及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纯熟,有些读者在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甚至会认为,这篇大概可能或许是一个初中生写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的初中生,这篇在文字上的应用确实会给人这种错觉。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很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事实上,余桦自己也承认,他受卡夫卡影响很深,至少在写这篇的时候是这样的。
的故事非常跳脱,给人一种荒诞、诡异的不连续感。
收回思绪,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
“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五百块钱,半天过后,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车速很慢,但路太颠簸,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于东将看完了。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因为这五百块钱,村里面都在说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也因为这个传言,村里老少对李老头都非常好。
“我”是村里面的一名代课老师,四十多岁,结过婚,但是老婆跑了,现在一个人独居,在听到李癞子挣了大钱之后,“我”心里一万个不舒服,李癞子这样的人都能挣钱,我这样安安分分的人却要忍受贫穷。
最后“我”决定也去城里面看看,是否能赚到钱。
“我”之前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去县城帮学校采买东西,但是为了挣大钱,“我”决定去李癞子所在的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