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燧发枪的缺点
秋雨沙沙,在天地间勾起一层朦胧的雨幕。
书房之中,陈朝和楚云湄的对话还在继续。
“你真是这么教侯吉的,一言不合,就对人家姑娘用强?”楚云湄有些没想到陈朝竟然会操心他下属的桃花,还给侯吉支了一招。
陈朝拾起茶杯,咕噜咕噜将茶水一饮而尽,随意道:
“话不要说的这么难听,什么叫一言不合就对人家姑娘用强?作为过来人,我只是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至于侯吉怎么做关我什么事?”
陈朝可不背这口黑锅,有时候陈朝都替侯吉着急,老大不小一个人了,还没成家,人长的虽然不咋的,但好歹也是陈朝身边最得力的下属之一,他和十三娘明明对对方都有意思,可就是捅不破那层膜。
于是乎,陈朝为了侯吉的幸福,教给他一招。
这一招可是陈朝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对付暧昧期的女人最好用的,但前提是人家姑娘对你也有意思。
如果不然,二人之间若是没有情意,你直接强吻人家姑娘你就是单纯地在流氓,人家姑娘会反手给你一巴掌,再来一记断子绝孙脚,有你好受的。
关于侯吉,二人简单聊了几句,目前侯吉正带队在云州历练,一时半会赶不回来,那么只能另择人选去对付血书生周书礼。
想了想,楚云湄脑海里又浮现一个人选:“要不,把咱们家里的那位老二派出去?”
楚云湄这里说的是“咱们”。
也就是说,在她的潜意识里,她认为她和陈朝是一家人,是夫妻。
陈朝眼前一亮,对啊,京城高手中还有宁白芷啊。
这姑娘傻人有傻福,曾经服用过一枚龙血丸,这种顶级神药不仅救了她一命,还变相地增强了她的身体素质。
这姑娘如今是百毒不侵,刀枪不入,就算受伤,一眨眼的功夫就愈合了,再慢一点估计连伤口都看不见了。
可谓是皇族李氏想要看见的“龙血战士”。
前些日,宁白芷刚刚用三十招从唐家烈手中抢过天榜第九的位置,这姑娘如今是个大高手!
若是血书生败于一个年轻姑娘手中,那血书生也不用回楚国了,直接自刎谢罪吧。
“如此甚好!”
陈朝咕噜咕噜将杯子里的茶水一饮而尽,又道:
“不过白芷打架时容易轻敌,这是她的一大毛病,我得找时间跟她好好说道一下,这次比武,事关大纪尊严,只能赢不能输!”
“......怕她输,我倒是有一个完全之策,保证白芷百分百能赢,百分百。”楚云湄强调道。
“哦?”
看楚云湄这么自信,陈朝眉头一挑,来了兴趣,看向楚云湄:“说来听听。”
比武一事,向来没有人敢说能百分百赢,就算天下第一高手也不敢肯定,须知高手往往都是在阴沟里翻船的。
陈朝知道楚云湄很自信,也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说出这样的话,若是楚云湄真的有办法,能让宁白芷百分百胜过血书生,陈朝晚上睡觉估计都会笑醒。
这次举办万国会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向诸国彰显大纪之强大、自信,若是能在小小的比武上,大纪女子胜过楚国高手,那这份自信和强大将会无限度的放大,好处多多。
楚云湄直言不讳:“给宁白芷一条燧发枪不就得了,上场直接一枪崩了血书生!”
“呃......”
陈朝一怔,还能这样?
但转念一想,确实是一个百分百胜过血书生的办法。
燧发枪的问世极大提高了士兵的战斗力,就算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面对世间顶级高手,只要有枪在手,高手大概率栽了。
不过陈朝并不打算给宁白芷枪,一来是不想让燧发枪这么早出现在世人面前,这二来,宁白芷拿枪跟人家打,这不是纯纯的欺负人吗?
陈朝相信,只要宁白芷不轻敌,一定能打过血书生,有没有燧发枪无关紧要。
提起燧发枪,陈朝其实有些忧愁,因为这玩意目前还不能实现量产,两年时间,花费无数心血就只培养出了几十号熟练的工人,每人每个月制造出来的燧发枪十分有限,稍一不注意,哪一道工序没搞对,这条枪就废了,想要组建一直全员配备燧发枪的军队,遥遥无期。
陈朝向楚云湄说出了自己的忧愁,道:“燧发枪不仅出厂的数量少,速度慢,燧发枪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比如一条枪的造价十分昂贵,特么花那么多钱,这条枪还不一定能用,每出三条枪,有一条合格我就谢天谢地了。”
“而且,每开一次枪,第二次射击时,你得重新装填火药塞入弹丸,还不如弓弩来的更快,而且如今冶造署研制出的燧发枪有效杀伤射程其实还没某些弓弩远,只有在中近距离作战时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还没等你第二次装弹,人家骑兵估计都冲到你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