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婚期该定在何日
委托京师的吴家姨娘请托媒婆代为行过纳吉之礼,并向季府递上聘书,而季府也已收下,那么下一步就是行纳征之礼,递交礼书啦。 所谓的纳征之礼,又称为过大礼,古代汉族婚姻风俗,属于“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 《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即表示经此仪礼后,婚约即完全成立。 即是男方在大婚前一个月时,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必须要是全福之人,约同了媒人一起前去女方家里,同时还要带齐了礼书与礼金到女方家中,而此时,女方亦需回礼。 明代的规制是提倡聘礼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 虽然大明在立国之初,朱元璋就曾专门下旨要求厉行节俭,包括婚嫁和殡葬都是如此,可自大明朝中期起,奢靡之风渐盛,高官、富贾、豪强之家渐行攀比开来。 …… 此刻,婶娘张韩氏听到张诚问起该准备哪些聘礼之时,心中也是忐忑,她虽是知晓一些,但却也害怕自己所知不详,别叫京师的季府在此事上挑理。 当下便说道:“此事,婶娘我也是知之不详,只是这纳征时,男家需准备好聘金及聘礼,且诸物皆需双数,取的‘好事成双’之寓意,还有诸如红豆绳、红包利是、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之类。” “看来此事,还需专门请托那些专擅此事的媒婆来操持,诚儿头次大娶,又是京师朝官家的小姐,切不可使之笑话我等小气,平白失了各方的面子。”张诚的母亲也是如此说道。 “我明日便差人进京,寻那礼部官员和京师媒婆专办此事,只是婚期该定在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