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送菜
打在了野猪的身上。 噗、噗! 厚厚的猪皮,多出了两个眼儿。 却没有伤到肉,只是擦破了皮) 不过,就是这样,也让那野猪盯住了老李,头就冲了过来。 老李早年间猎户出身,身手那是有。 闪腾挪间,从腰里抽出了用的最顺手的开山刀——一种宽头,厚刃的半长刀,分量很重,足以七八斤,刃口也是锋,侧身闪,刀刃就擦过了野猪。 老李心底顿时一沉。 没伤着! 那手感骗了人。 滑不熘秋,好像是泥鳅。 糟了! 成精的野猪还蹭老松树! 在黑土地的林子里,豺狼虎豹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反而是猪,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没有七八猎人,带上十几条狗,根本碰也不敢碰。 不仅是力气大,脑子愣,逮住一个死命霍霍你。 还因为皮厚,爱蹭老松树,一身的松脂,滑不熘秋刀枪不入。 刚刚看着,穿着坎,老李以为有道行的野猪和普通野猪不一样。 没想到,还一样。 甚至,裹得更厚了。 心念电闪,老李就地一滚,躲开了野猪回身一撞。 可等野猪再次兜回来,又一撞的时候,老李躲不开了。 毕竟不是早些年山林里讨生活了,十几年守铺子的日子,让老李有了将军肚,手脚也慢了不少,眼看就要被撞倒在地了,老李眼前一花,就觉得人伸手。 人求生是下意识的,是本能。 老李抬手一抓。 整个人就被一拽。 等躲开野猪那一撞之后,这才发现刚刚那是什么手,是一根树。 怎么回事? 老李一愣。 野猪则是越发哼哼唧了,喘声也是粗重了不少,一闷头就再次向着老李撞来。 这次老李反应极快,闪身就躲。 不过,却没。 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按了猪头上。 这手修长、***,煞是好看。 任凭野猪怎么挣扎,就是挣不脱。 地面上的砖头都被刨烂,都动弹得。 刹那间,气势汹汹的野猪,就被按那了。 所有人不由自主地顺着这手,看向了这手的主人。 那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乌云也散了。 月光照下时候,让人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莫生一! 月光下,所有人,都看得真真。 着色衣,一手背在背后,一手轻而易举按着野猪的莫生一。 屯里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倒吸了口凉气,他们又不是没见过这野猪疯的模,哪不明白这手的力气有多大。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看着莫生一的白色单衣,在下越发的亮了,那脸则是越发的俊俏了。 “莫先生!皮袄!皮袄!” 处李长海的声惊醒了众人。 老李更是连连拱手。 远处端着黑狗血的李富贵则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唯有李长海不同。 这憨厚小子看着莫先生单手按着野猪,完全就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就这么上前两步,将皮(本章未完!) 第三章送菜! 温馨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和文字乱序,请勿使用浏览器(App)阅读模式。 袄披在了生一的肩膀上。 歌眼角扫了一下李长海。 看到憨厚小子脸上那副信心十,一脸本该如此的模样,忍不住细细回着两人之间的过往——似乎是莫生一给他表演了一个三仙归洞的戏法,就把这小子唬住了。 没错! 就是三仙归洞。 三个碗三球的戏。 这小子是不是傻? 歌德心底想着,目光则是看了这野猪,膘肥体,膀自然要烤着吃,猪头尾巴则是要,里嵴是炒,腰间肥膘先做渣,再红烧。 吸! 歌德咽了咽口水。 他当然不是为这点吃食出现的。 一来是他想用“莫生一”这个名字,他就必得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