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无处不在的税收
一块租借地,同时还重新确认了双方在苏门答腊岛东部区域的边界线,新的边界线,往西迁移了两百多公里…… 顺带还有一份百万楚元的赔款……以补充受害人家属,以及支付楚军的行动经费。 整体来说,法外治权这东西,有好有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大楚帝国在海外的商人免收当地土着法律的限制,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是增加了大楚帝国的商人们在土着国家控制区行动的时候,不出事随便蹦跶,当地官员都怕你……但一出事基本就是人间消失,连尸体都找不回来的那种! 人家土着也知道你大楚帝国报复心强,也知道你够狠,所以人家往往是要么不做,一座就是毁尸灭迹。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年头敢跑到土着国家去做生意赚钱的可没几个普通人,除了大规模的武装贸易公司外,基本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而且也很少单独行动,往往也是三五成群,以所谓的贸易公司之类的行动。 这些人干的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死亡对他们是家常便饭,不值一提。 从专利法再到法外治权,这些看似和土着有关系,但实际上关系不大,都是大楚帝国内部统治的一系列法律的延伸。 大楚帝国和传统的封建王朝可不一样,传统的封建王朝,讲究的是人治,地方上各类桉件的调查、抓捕、审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都是地方官员,也就是县令、知府这些人主导的。 但是在大楚帝国不一样,大楚帝国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有完善独立的司法体系。 任何一个县里,都会有督察院以及审判院这两个独立机构,他们可不归属当地的知县衙门管辖,归属知县衙门管辖的只有当地的巡警局。 实际上就算是巡警局,也是实施的双重领导,除了当地知县有一定管辖权外,上级的府巡警局也对县级巡警局有管辖权。 但是督察院和审判院,这是完全独立于知县、知府衙门的机构,他们只归属上级督察院、审判院管辖。 换句话说,县督察院或审判院里的御史、判官们,完全可以鸟当地的县令。 甚至,很多县级督察院里的御史,都盯着当地县令,就等着他犯错,然后火速拿下……最后作为政绩资本让自己升官! 反腐升官,这是大楚帝国督察院体系里很独特的风景! 如此也导致了督察院体系和其他行政体系极大的对立……地方官员们都极为排斥,甚至惧怕当地御史的。 尼玛,谁也不愿意有一群人天天盯着自己的脑袋,琢磨着怎么用自己的脑袋当升官的垫脚石啊。 这种排斥,其实也进一步导致了司法体系的独立,尤其是在督察院这一体系里,在大楚帝国的的一系列机构里独立性非常强…… 没办法,其他机构的人都不喜欢他们……但是偏偏历任大督察院的左都御史,又都是参务大臣,手握实权。 而且御史因为三天两头反腐,这贪官杀的多了,在民间里的名望自然也就起来了,而当代人,哪怕是大楚帝国里的读书人依旧是非常看重名望。 所以,别觉得督察院受到其他部门的排挤就没人愿意进来,实际上每年这是科举开始里竞争最为激烈的机构。 大把的年轻学子报考督察院的法学考试,试图成为一名收入颇丰,名声还好,关键的是实际权力还特别大的‘御史’。 成为一名御史,这基本上是目前大楚帝国里各法学院里所有法学生们的唯一目标,只有考不进督察院,成为一名御史的法学人才,才会选择去巡警部或审判院。 当然也有些人为了钱选择去当律师,不过一般都是税务律师为主,其他律师收入一般,唯独税务律师是个例外…… 大楚帝国的税务法实在是太牛逼,太繁杂的,个人的税务没什么,比较容易处理,但是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税务就非常难搞的。 税务部那些家伙为了收税,搞出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真要按照税务部的办法老老实实就交税,那可是真的多…… 所以,熟悉税务法律条文,能够采用一些合法的方式避免过高税收的税务律师,就体现出来了他的价值。 负责企业税务工作的税务律师,其收入一般都是顶级。 哪怕是官办企业也会雇佣税务律师……官办企业那都是官方的亲儿子了,但是为了避免自己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给税务部打工的局面出现,也不得不雇佣税务律师处理税务问题。 由此可见大楚帝国里税务部的强势! 在大楚帝国里,你干点啥都绕不过税务部! 纳税,将会从你出生一直持续到你死亡,哪怕你死了,所用到的棺材等后事用品,依旧在为大楚帝国的税收做贡献。 毕竟这棺材生产、销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