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沆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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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陶弘之那淘的破烂儿。剑鞘花纹繁复,精工细作,剑刃又是吹毛断发,锋利无双。不说是万里无一,好歹也是她精挑细选拿来忽悠人的东西,实属名品。

尔朱硕摸了摸身上衣服破洞,虽知道大概是薛凌不想伤人,但也对她的武器锋利程度实在很表示怀疑。又听到话里话外的歧视鲜卑大刀,颇有些不服气,鲜卑人的大刀,铁锤之类的武器,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为勇士,在这里用剑,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话,何况还是把短剑,说什么能把大刀削开。要不是看着精致,他都懒得抬眼。

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塞到怀里道:“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头爱物,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性子直来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眼,一把将剑拔出来。他着实看不出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子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点被削下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下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子,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点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晕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触碰了一下。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器怎么能锻造出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下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道:“我就说是我的心头爱物,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下头道:“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种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宫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插回剑鞘才一把捏紧,道:“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头来,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做,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欢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欢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奴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子,要是这小子喜欢,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点过于贵重了。败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子,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喘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做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亲密些道:“多谢尔朱兄,你要真这么喜欢,几个伯伯那还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给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尔朱硕惊喜了一下,又怀疑的看着薛凌,道:“你们能带多少,梁人不许大宗来往,何况是铁器这些东西,你们皇帝应该是要砍头的”。他住在王宫,自然知道西北那一战。以前没准这小子说的是真的,但这几年实在不可能有太多好东西过来。

薛凌倒是没料到这狗突然就难骗起来了,便道:“管的是严,但人哪有不爱银子的,那些官儿也爱,再说这东西小巧,好藏。在这边能卖到梁国十倍的价钱,哪能不多带点呢。”

尔朱硕想了想,胡人的官阶制度反而没那么梁国那么成熟,只要你有本事,都能走到王宫面前。所以他对两人那些行贿只说难免了解不多。不过这也就是一过脑子的事,如果这小子真有,多拿点是点,要没有,自己也损失不了啥。当下道:“你等着,我明儿去找你。你住哪家客栈?”

薛凌咧了咧嘴,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住的啥客栈,毕竟是第一次来王都,又随便找了个地儿落脚,还是个鲜卑人开的。谁能记起住哪,便对着尔朱硕道:“何必兄台来找我呢,你就去那个锦缎那等我,我捡些好东西来找你,保证一分钱都不赚。”

尔朱硕又不缺钱,但听薛凌这么说还是高兴。日常不打仗的时候,纵然看不顺眼,但两人只要因为一件事有交集,总是能把话说到一处去的。何况是薛凌有意编排了讨好。莫说尔朱硕实实在在的是个败家子,就算真是个胸有丘壑的英才,在笑脸人面前,总还要给三分颜面。

这些本事,鲁文安称第二,平城真是没人敢称第一。只要他不想翻脸,连薛弋寒都很难主动跟他翻脸。薛凌从小跟着鲁文安十分,尽得真传,再去了苏家,还学会了如何把自己女儿身份的优势发挥到最大。便是鲁文安本人到了面前,怕是都难跟她抗衡,尔朱硕根本没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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