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还不错的“人”
天降异象,必有不祥!
宋钰的身形已然游走到了春岚关城的中心区域,这里是整座城池最为繁华的所在。
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到达这里时的光景,却是在那次奔袭杀妖的事件之后。
在完成了城主的任务以后,并从南宫萍的那里换来了金蟾血,无论后者如何的好言规劝,宋钰还是离开了登山城,而来到了春岚关。
至于南宫婉儿以及面具男,还有腿瘸了那位小老头,和他一样都是有惊无险,只不过他回去的时候那几人都在养伤,所以这一面也就没见到。
而说实在的,对于这三位,蛤蟆根本就提不起任何的兴致再叙叙旧。
所以走的相当洒脱。
然而说巧不巧的,他就遇到了虎娃子母子,最开始时是许氏,在一家符箓店里打杂,蛤蟆进入店中的时候,她正被一群街溜子所缠。
原本这种事情蛤蟆本可以不管,毕竟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少惹是非为妙,并且店主人好像也极怕其中一位衣着光鲜的青年,一点都不敢言语。
可是当这位爷踩到蛤蟆,并撞了人以后,依旧满嘴的骂爹骂娘的时候,宋大蛤蟆赏了他一个小嘴巴。
再在其反击之时,又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外加一脚断子绝孙腿,将其踹了出去,这个事情还没完。
因为看似街溜子的小青年属实是有些背景,毕竟在其受挫不久之后又领回来了一位高手,可是一个修为和蛤蟆近似的中年人。
所以宋钰已经做好了要大闹一场的准备之际,后者倒是一位明事理的人,又或者说是因为感觉到了蛤蟆一身的修为以后,突然变得心胸豁达并且懂礼知节之辈,和蛤蟆相互把话说明白了,这事儿才算是完。
然而本来那个不太想管的妇人,眼下却不能不理,因为宋大蛤蟆深知阔少爷的秉性和脾气,事后准保要找许氏的麻烦。
也就问问她想不想换一个地方讨生活。
毕竟因为城主的任务,宋大蛤蟆和南宫萍已经有了点交情,所以找一个去往登山城的商队,将其带过去,再和南宫萍儿打声招呼,想必这妇人会得到些许的照料。
哪曾想,这女人可聪明着呢,不是说要跟定了蛤蟆就不走,而是以物相换,想要蛤蟆带一带她那宝贝的儿子。
其物件正是一枚极其罕有的残缺符宝。
上古所制,虽是残符一枚,却依然有在紧要关头保命的功效。
名为幻灵符!
可以在命陨魂消的紧要关头,通过认主精血实体幻化出一个挡灾人偶出来。
代价则是生者大半的妖力,以及精神识海的神念损耗,通通一股脑的消耗掉。
原本是许氏夫家的代代祖传之宝,当年其丈夫生怕自己的夫人生产时出现什么意外,所以就将这保命的符箓挂在了她的身上。
不曾想,天有不测的风云,自己却遭了大难,丧身于街头。
再说宋大蛤蟆,几乎是见到此枚符宝的那一刻,便双腿打弯的再也迈不动道了。
因为这可是一条命啊!
在古籍上又有挡灾符箓的称谓,即便上古时期,也是一件了不得的重宝。
只可惜是一枚残符,并不能反复的使用,如若是一件完全体,其品质绝对能够达到天阶的属性。
蛤蟆在心里发出感叹的同时,几乎一口就要答应了下来,但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毕竟他可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因为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可谓是九死一生。
带着一对几乎与凡人无异的母子,那不等着连那“一生”的唯一生机也不要了吗?
所在二人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蛤蟆勉强答应虎娃子的妈,教导他三年,并在其能够自立的情况下再行离开。
“三年,也就三年而已,正好借着这段时间,将紫金葫芦彻底的炼化于体内。”
毕竟三年的时间,对于他这位拥有两千多年的寿元大妖来说,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而许氏在犹豫许久之后,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属实是没办法,毕竟她已经被那无赖给盯上了,要是没有一位可靠的靠山,这春岚关城她绝别想呆。
再有她虽为一个妇道人家,仅有练气的修为,可目光却不差,一眼便知道面前的小青年,绝对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不然也不会逼退那无赖的长辈。
后者在春岚关城,可是一位身份尊贵的大人物。
如果虎娃子能在这人的教导下成长三年,绝对比的过在其他人手下呆上十年的时间。
所以许氏最终的妥协,不是无奈,而是欢欢喜喜的答应了。
这以后的日子,确实也证明了她的眼光不差,不仅没有对自己有非分之想,甚至就是她本人的修炼上,亦是得到了本不该有的指点。
至于外边的那些所谓的谣传,这个女人根本就一点都不在乎。